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
成立一间股份公司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三、股份的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
1.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主要特征
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基本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上文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详细介绍,我们了解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还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国家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会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如果您成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遵守相关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更多的法律知识内容,可以联系我们。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一、企业动迁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一)租赁办公用房;(二)自有产权办公用房;(三)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


·以分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合法吗?
      以分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及条件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及条件有哪些? 一、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在取得企业名称预核准后,应由全体投资者(...


·分公司有无权利签订合同
      分公司有无权利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 一、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一种法律层面上的证据,因为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有相关的税务方面的证明的话,可以提交给法院,然后法院再进行具体的偷税罪名的审理的时候。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


·注册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注册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高管人员公司法规定哪些人是?
      高管人员公司法规定哪些人是? 一、高管人员公司法规定哪些人是?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禁止当高管情况:《公司法》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


·当皮包公司法人代表为什么要规避风险?
      当皮包公司法人代表为什么要规避风险?一、当皮包公司法人代表为什么要规避风险一般来说,皮包公司有两样问题1、靠骗赚钱,常用“买空卖空”等手段行骗,行为违法,严重者涉嫌犯罪2、但本身注册所谓的“皮包”空壳公司是可以的,因为现在设立公司对注册资本无要求,所以理论上会出现“一元”公司的说...


·注册公司法人需要到场吗?
       一、注册公司法人需要到场吗 注册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公证的),需要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十五条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 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目标企业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对企业并购活动中选择融资方式有着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