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有哪些?

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有哪些?

现如今,国家建设,并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会征收一些厂房的用地,征收厂房会给工厂一定的补偿。很多人不清楚征收的相关规定,为了帮助您排忧解惑。在这里,的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的基本条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

由于补偿政策规定不够完善等原因,近年来我市工业用房拆迁补偿矛盾日益突出。为规范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同时保障被征收厂房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市特制定了该《办法》。

《办法》规定,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已取得合法手续(包括经依法认定、处理后可视为合法)的生产用房及其附属、配套用房,征收补偿活动将按该政策执行。不过,有个基本原则是,工业用房的征收补偿必须符合我市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办法》鼓励相关企业积极搬迁,对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可按被征收工业用房价值及生产设备设施补偿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二、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

市区城中村改造及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涉及的工业、采矿、仓储等用房的补偿,参照该《办法》执行。

重置费搬迁费怎计算

《办法》对重置费、搬迁费作了相应规定。被征收工业用房内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折旧)一次性补偿;可移动设备则补偿搬迁费;实行期房标准厂房调换或者土地置换的,搬迁费、拆装费计算两次,一次性支付。

临时安置费方面,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四个月临时安置费;实行土地置换、标准厂房(期房)调换或者功能置换的,周转用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期间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面,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结合期限确定金额;另一种是根据被征收房屋及生产设备设施的补偿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补偿下限为补偿总额的3%。

此外,关于过渡期限的规定,实行标准化厂房(期房)调换、土地置换的,过渡期限原则不超过24个月;实行功能置换的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的出租协议对前款所述的损失补偿有约定的,由双方按协议约定处理;双方没有出租协议或出租协议对之未约定的,由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解决。

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有哪些?征收的对象为市区合法厂房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并且已取得合法手续,其中包括经依法认定、处理后可视为合法的生产用房及其附属、配套用房都是被征收的对象。最主要的,工业用房的征收补偿还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延伸阅读: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厂房租赁税率是多少?

45天半亩地,征地补偿款近50万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单独所有。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夫妻共同财...


·在中介处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中介处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租客不让看房或该房现在业主不想卖等理由向其推荐其他房屋。诱人广告的目的就是先把你套住,因此在一定要针对广告本身下手,看不了房或不是此房...


·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转让抵押房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也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那到底消费者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对其权利情况并不知情,此时买到抵押房怎么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 (一)抵押房允许转让,但抵押房转让附...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财产分割时就可以分割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


·房子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一、房子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结婚后,另一方增加姓名成为房子...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在拆迁过程中,农村房屋补偿是失地农民非常关系的问题。在失去土地后,土地补偿费用成为农民最后“财产”。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全国各地的价格差距很大。菏泽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当地农民关注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将法律对于拆...


·离婚房子归女方再复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离婚房子归女方再复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在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房产即已经归属于女方了。再次结婚,婚前财产除非二人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否则永远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上文所说的约定指婚前财产约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婚前...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是否承担责任,应当根据中介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而定,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


·一、回迁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否有效?
      一、回迁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否有效?只要买卖双方是经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合法有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


·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
      在现代社会中,有不少父母出于对子女将来美好生活的考虑,会给他们还未成年的子女买房子。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此外,若是能够转让的话,在实践中,对于房屋转让的陷阱究竟应该怎样去避免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 我国《民法...


·买房子银行能贷多少款
      买房子银行能贷多少款 商业贷款没有金额上限,只要您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但是首套房也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最高额度为购房总价与房屋评估价两者之间低值的70%,根据不同银行不同套数贷款额度有所浮动,具体以所贷款银行的要求为准。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到...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