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我国的首都就是北京,当然发展起来也是最快的地方了,最近建筑物的修建也是越来越多了,很多的开发商一边想要征用土地,一边纠结北京企业拆迁怎么补偿还有手续,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拆迁的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三)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作为一个合法的建筑工程,首先在征地和拆迁的时候就必须要有合法了手续,现在要经过国家政府的审批通过之后办理各个文件之后才能合法的进行拆迁,而且因为是北京企业拆迁那就还需要补偿期间的停工停业以及拆迁补偿等费用才能好好的进行拆迁。

·无故被公司辞退公积金补偿金是多少?
      无故被公司辞退公积金补偿金是多少?1、无故被公司辞退职员并不会获得公积金作为补偿,而是支付N倍的月工资作为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私营企业属于有限公司吗
      私营企业属于有限公司吗 一、什么是私营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公司法股东权利与义务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公司法股东权利与义务包括哪些?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这是您都知道的,也就是意味着不能够只享有权利而没有承担义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中也是一样的,股东既享有权利又要承担义务,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公司法股东权利与义务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一、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的核心。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运营和到期清算中都要肩负重要作用。从整体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体现在几个方面:...


·公司融资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融资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的发展需要有足够的资金可以为其提供运营的动力,然而并不是说每一个公司都可以时时刻刻拥有足够的资金的。所以,一个企业如果要发展,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而资金的筹集其实就是融资了。那么,融资有什么渠道?公司融资需要什么资料才可以呢? 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


·认缴的公司按注册资本价值转让股权时需要缴税吗
      认缴的公司按注册资本价值转让股权时需要缴税吗需要纳税,需要缴纳2种税,以下就是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缴纳的税款,分别是: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依照相关规定,只要是取得了转让所得,在扣除必要的购置成本后,如有应纳税所得额应按相关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如...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无效,根据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


·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内容包括哪些?
      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内容包括哪些? 保险公司是给予一些保险服务以及内容协议的公司,一般的话,很多人都会到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及享有后续的服务内容的,很多时候保险公司都是需要一些法律规定的,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下我国在关于保险公司法律事务都是怎么样规定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内容包括...


·关于担保公司要违约金是否是合法的
       一、关于担保公司要违约金是否是合法的 违约金只要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金额就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


·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
      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不管公司规模大小,都会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而在一些小公司中,法定代表人身兼数职,既是公司的董事长,由负责财务,采购等,其中这都是经营不规范的体现。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