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虽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平等的处理权,即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的。

      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共有关系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就无法划分各自的份额,无法确定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共有财产分割以后,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

      能否通过诉讼要求分割呢?

      《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由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在这里共同共有要求分割的理由是“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重大理由”,这是对传统共有的一大突破,因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再去维持共同共有可能对一部分共有人更加不利。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我们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也开始进行思考,最后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的两种情形: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在两种特定情况下对于保护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都是一种突破。[王克曼,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婚前抚养权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婚内育有孩子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双方产生争议的核心问题,想要抚养权的双方会使尽所有手段争夺抚养权,为避免这种情况,有的夫妻会选择在婚前签订抚养权协议。协议双方需要制定抚养权协议书,在确认无误后签订,婚前抚养权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一、婚前抚养权协议书范本格式怎么写? ...


·一、中山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中山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中山抚养费标准不是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已婚和其她人住一起算重婚吗
      已婚和其她人住一起算重婚吗不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


·女方起诉离婚争抚养权吗?
      女方起诉离婚争抚养权吗?女方能够起诉离婚争抚养权,每个人都拥有起诉的权利。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


·女方患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
      女方患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即使离婚以后,仍然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一番争夺。不管是对于父母双方来说还是对于法院来说,其基本原则都是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您都应该尽量的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是以这种原则为重要依据的。那么,女方...


·离婚的方式和手续
      1、离婚有几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对于离婚,有时候,不仅仅是离婚双方之间的事,还可能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离婚会对子女的成长带来一定的影响,对此,为了更好的维护离婚子女的权益,减轻离婚对其的伤害,我国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提出了若干...


·子女成年后索要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父母离婚却让孩子受了苦,离婚后的一方如果拒绝给孩子抚养费,就会导致有抚养权的一方只能自己承担孩子的所有费用。当子女长大成年以后,意识到抚养费的问题后去索要抚养费,法律是支持的。但是,子女成年后索要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一、成年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在以下情形下成年子女可索要...


·婚外情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婚姻关系中,一方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无疑是对另一方的背叛,这是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与此同时,有婚外情的一方也需要实际承担一些法律责任。那到底婚外情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外情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如果只是单纯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是不受法...


·一、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 (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在我国协议离婚争得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是夫妻双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分开的。离婚并不是像您想的那样,都是闹得鸡飞狗跳的。生活中,也有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己协商好各个方面后自己决定的。协议离婚对夫妻之间的各种的问题都做出了协商,如果协议离婚后,另一方想要重新争的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办。我们将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