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一、这种观点在现实操作中更切合实际,更符合代位权的立法原旨,能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
因为依“入库规则”,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领的财产。这样规定虽然有理论依据,但是不切合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不仅不利于发挥代位权制度的作用,而且有可能使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
二、依代位权的性质来看,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是一种实体权利。
在代位诉讼中,尽管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法律赋予债权人直接追索次债务人的权利,应当认为这不仅具有程序意义,而且更具有实体意义,即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创设了新的有直接后果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提起代位权诉讼,则可越过债务人而将次债务人视为债权人的债务人。有观点认为,债权人的直接受偿有悖于债的相对性规则。而笔者认为,代位权的行使体现了合同的对外效力,债权的效力不仅及于债务人,而且及于次债务人。在此,只不过债的相对关系的主体发生了法定转移,从而产生了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对应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此种债的相对关系的转移是由法律特别规定的,而非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况且,此种债的相对关系的转移在合同转让上普遍存在,我们没有理由在此以债的相对性规则来否定债权人的直接受偿。
三、代位权的行使不同于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程序,它无须等到债务人面临破产的危险时才提出。
它是债权人为实现自己的债权而作出的积极行为,如果让代位权行使的利益“入库”后再由其他债权人共同受益,那么,其他债权人坐享其成的分配结果将会从根本上影响代位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积极性,而且这也和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背道而驰的。从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原则来看,未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的其他债权人,也就未主张权利,此时,法院在代位权诉讼中并不能因其有相关债权的存在而主动予以保护。
因而,认为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的归属适用债权人直接受偿规则是比较合理的,也是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的。
综上,认为直接受偿规则是比较合理的,符合我国的基本情况。在不同发展程度的社会中,对代位权也有不同的解读,在行使完债权代位权后,正确解决代位权归属地问题,是依法行使权力的重要一部分。法律赋予我们权利,因此权力的执行要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内才是合理的。


·在农村,2023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什么?
      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征地拆迁常常出现。当土地被征收,会获得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每个地区都有每个地区的标准。那么当征地拆迁发生在农村时,国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在农村,2018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什么?我们接下来就此问题做出简要说明。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


·买房子有土地使用权证吗?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有紧密联系的两种权利,但是现在很多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并不知道是否应该拥有两种权利的相关证明。买房子有土地使用权证吗?买房子需要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吗?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买房子有土地使用权证吗? (一)如果你买的房屋是商品房,开发商有总土地使...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每平米多少钱?有固定的标准吗?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每平米多少钱?有固定的标准吗?  目前国家对于征收补偿标准的规定主要见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即“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


·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 一、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有何不同? 简单的意义来说40年产权为商用住宅,70年产权为商品房住宅。70年产权房一般为居住用地房,40年产权多为商业旅游娱乐类用房。而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 这些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征地拆迁。有很多人会比较担心征地拆迁后自己生活在哪里,或者征地拆迁的补偿款无法养活自己,这都是比较现实的问题。国家规定了国家征地补偿费用,会保障人们的权利,保障人们的生活。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 ...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一、何为土地确权?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


·低塘城市格调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低塘城市格调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国家的,普通群众进行买卖,转让和出让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且这种使用权并不是完全无限期现的,他是有一定时间要求的,到期了按照规定理应返还给国家。那么,今天就以低塘城市格调土地为例,和您一起探讨一下低塘城市格调...


·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大概三个工作日,跨区变更就不好说了,还要查账,差不多要一个多月。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 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 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


·北京征地信息公开中主要说了什么?
      北京征地信息公开中主要说了什么? 信息公开现在已经是各地政府行政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准则,我国公民可以从这些被政府公开的信息中获得自己想要知道的咨询,这些咨询也能为我们以后的行动提供一些信息依据。北京征地信息公开自然有官网上专门发布相关情况,所以我们在这篇文里是有重点地摘出了一些情况...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子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子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可以!根据《担保法》和《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地产要出售或者出租,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而在已经抵押了的土地开发的商品房,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即银行的同意,房地产管理部门才能办理《商品房预...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 集体土地是集体所有的,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有集体的村民决定,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强拆吗?这是最近经常发生的拆迁纠纷案件,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征收农民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