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在被继承人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一般会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继承其合法所有的房子,但要是对于没有遗嘱的房子,那么此时如何继承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那么,没有遗嘱的,想要继承房子的话,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按照法定继承,应该首先确定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如果想要继承房子的,家里面还有配偶、子女、父母的,那么这辆车子就该这三类主体平分,以此类推,顺序在上的上面继承,没有的就往下面顺位。同一顺位的,就都有权分得车子。

特别整理:

1、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现实中,对于没有遗嘱的房子,肯定也就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了,此时只有以法定方式来继承房子,通常在各个合法继承人中需要均等的来分割房子,当然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适当的进行照顾。

·棚户区拆迁残疾人的房屋按照多少比例?
      棚户区拆迁残疾人的房屋按照多少比例? 一、棚户区拆迁残疾人的房屋按照多少比例? 比例和其它人一样,就看要选择什么方式来进行置换; 房屋拆迁对残疾人没有什么特别补助. 一般是没有特殊照顾的,但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政策,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货...


·一、在我国买房子分多少期划算?
      一、在我国买房子分多少期划算? 根据贷款利率等综合条件得出的结论,建议购房者选择15-20的还款期限比较合适,支付的利息总额比较合理,而且自己正常的生活水准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去选择合适的贷款年限了。 目前房贷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


·2手房出售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手房出售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2手房出售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2、标的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


·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具体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思想也随着进步,结婚离婚简单的四个字已经变得稀疏平常,已经不是传统社会认为结婚就是一辈子的事,随着现如今离婚率的增多,相应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那么离婚财产的分割也是一大问题,法律上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你详细讲解一下。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陷阱的,稍不注意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购房要十二万分的小心注意才行。如果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的话,也要知道应该怎么维权。那实践中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应该怎么分
      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应该怎么分一、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应该怎么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那么,没有遗嘱的,想要继承房子的话,应该按照法...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最新房屋转让协议范文
      进行房屋转让,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屋的买卖,这种时候很显然是要求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的,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利益受到损害。那么这个房屋转让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最新范文一份,帮助您进行了解。 房屋转让协议范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是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与其他诉讼纠纷一样都存在一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亦即对方就享有由此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因此,当事人应当重视时间上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的相关规定。 一、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的规定 ...


·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是人身中大事之一,那么买房费用对于广大老百姓都是一笔天文数字,甚至买房首付都是跟家里的亲戚朋友借来的。买房最重要的是签订买卖合同,那么一起来了解一下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首先您应该注意的是合同条款,是否公平,还应该考察开发商的资质等。1、郑...


·租房子要身份证吗 相关手续有哪些
      一、租房子要身份证吗城市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定,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出租房屋登记身份证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渠道。一个是如果租房人是非法分子,通过登记身份证就会留下证据,既保证了出租人的安全,也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另一个是如果租赁双方发生矛盾,身份证可以确认租房人的身...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