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我们发现,虽然同是触犯的交通肇事罪,具体的情节也是差不多的,但在不同的地区,法官作出的量刑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在法律的范围内,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做了细化规定。今天,我们就一起看看,要是在淮安市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那么此时规定的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2万元的,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具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八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5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定为自首的,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7、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交通肇事犯罪情节、伤亡人数、违章的原因及严重程度、赔偿数额以及被害人谅解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未主动投案的;
(2)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3)醉酒驾车(即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被行政拘留的;
(5)曾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交通肇事的行为一旦认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若是在淮安市犯此罪,就会依据我们在上文中介绍的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男职工为什么要交生育险?
      男职工为什么要交生育险? 一、?男职工为什么要交生育险? 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3条的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这里的职工并没有限定为女性职工,也就是包括了男职工。由此看来,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


·一、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什么?
      一、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什么? 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


·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处理方法有哪些
      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处理方法有哪些?相信相当大一部分的车主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开车去异地时不小心违章了,例如超速、违章停车、闯红灯等等这些问题,在当时的情况下驾驭员并不知道,等回到原籍后,查询车辆违章情况或者收到了违章处罚通知单才知道。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又...


·交通违章处理方法有哪些?
      交通违章处理方法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违章时,我们应该这样去做: 1、出现事故时,立刻停车。在停车后,将手刹当拉紧,然后将车内电源关闭之后,然后将警示灯打开,倘若你是在夜间出现事故的话,最好启用车尾灯示宽灯。 2、在做完这些之后,立即打122报警,最好把详细出事时间、路段、...


·40万标的预交诉讼费是多少?
      40万标的预交诉讼费是多少? 一、40万标的预交诉讼费是多少? 40万标的预交诉讼费应该是七千三百元,具体的诉讼费计算标准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怎么保全
      现代社会,发生交通事故成为了很多人头疼的问题,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把事故车辆保全,尽可能的把个人的损失降到最小,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其中的规则,下面,就跟随法律我们来了解了解事故车辆怎么保全。 一、法院对事故车辆如何进行保全 1、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是应该把车辆交还,...


·现在很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后还继续开车,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现在很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后还继续开车,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那么针对醉驾交强险是否赔偿?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想必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想了解,那么下面就由我们结合最新法律知识给您做一个简单讲解。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保险公司 如...


·摩托车交强险财产赔偿范围是什么?
      摩托车交强险财产赔偿范围是什么?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是指被保险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包含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1、死亡伤残赔偿:是指摩...


·一、交通事故一方死亡赔偿如何进行?
      一、交通事故一方死亡赔偿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一方死亡赔偿应当按照当事人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合理的计算,其中就包括有在进行治疗的时候的医疗费用,还有丧葬费用和亲属抚恤金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


·过节费个人所得税要交吗
      过节费个人所得税要交吗过节费个人所得税是应该缴纳的,税务部门明确规定过节费属于奖金应当纳税。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一、无证酒驾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会如何处罚?
      一、无证酒驾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会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出了交通事故的,如何处罚要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序而定,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轻微事故的,给予行政处罚。 二、无证驾驶酒驾出事故如何赔偿? 无证驾驶并且酒驾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应...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