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一、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继子女收养公证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就可以直接办理。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因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变化而产生的,因此,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再婚。再婚的另一方有收养继子女的意愿。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不论是自愿离婚还是判决、调解离婚,均应明确表示愿意送养。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必须明确表示愿意被收养为养子女。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作为送养人应与收养人就收养子女问题达成协议。
二、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的注意事项
因为继子女收养是一种特殊的收养关系,所以在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时应注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简称收养法)的规定,继子女的收养不受收养法第四条三项、第五条三项、第六条、第十七条的限制。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不受生活困难,没有抚养能力才能送养的限制;
2、收养人不受没有子女和无抚养教育能力的限制;
3、收养人不受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5岁的限制;
4、被收养人不受收养年龄在十四岁以下的限制;
5、因为收养人是被收养人的继父,被收养人的送养人一般是其生父或者生母,所以被收养人被收养不受被收养人生父母共同送养的规定限制;
6、被收养人不受其生父母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优先抚养权的限制;
7、继子女收养不受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的限制;十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应该有明确的愿意被收养的意思表示。
很多人以为继父母子女之间是不能办理收养的,也就是在他们之间无法建立收养关系,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当然与继子女建立收养关系的,也是需要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详细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3年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0年离婚冷静期还没有实施,离婚冷静期是在《民法典》中规定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


·新婚姻法 重婚罪是什么?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里其实会有很多糟心事,不过这一方面还看个人与个人间的耐心容忍度和体谅度,这些事都是可以过去的,但是有些事确是万万不能过去的,比如新婚姻法 重婚罪这样的情况,我们就为您讲一讲重婚罪是什么以及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一、新婚姻法中的重婚罪是什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


·离婚后单独提起损害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离婚后单独提起损害赔偿的时间是多久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哪些能起诉处理?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


·夫妻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院“...


·上海优秀离婚财产诉讼律师为何受重视?
      师近几年来一直处在繁忙且高收入的状态之下。高资产的上海本土居民在面临离婚财产纠纷时,往往会优先选择更为专业的律师团队。上海离婚率的居高不下在某种程度上为这种现象提供了前提,而离婚财产纠纷中的可变动内容也使得上海优秀离婚财产诉讼律师相较于水品较低的同行而言更有存在意义。今天我们就来...


·什么是单亲家庭 单亲家庭有什么特征
      一、什么是单亲家庭单亲家庭,这一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早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而造成单亲,如离婚、配偶死亡、甚至未婚先孕等等。由于单亲家庭的成因不同,及个人本身所拥有的内外在的资源不同,面对单亲的感受及调适也就有所不...


·一、生父不给抚养费说没钱怎么办?
      一、生父不给抚养费说没钱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行为人拒不执...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


·一、两人都五十多岁要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两人都五十多岁要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两人都五十多岁要离婚财产分配需要遵守平等协商的原则,《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


·2023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是赠与行为。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看该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