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收到动迁补偿金避税怎么处理?

企业收到动迁补偿金避税怎么处理?

在我国,国家有权基于公共利益征用个人或企业的土地,这就涉及到我们常说的拆迁问题。拆迁问题不仅是个人面临的问题,对企业来说,由于国家征用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往往需要大片拆迁。当然,企业拆迁也可以得到补偿费用。那么,拆迁补偿金可以合理避税吗?企业收到动迁补偿金避税怎么处理?我们为您解答。

一、企业收到动迁补偿金避税怎么处理

(一)企业厂房拆迁,首先要将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转入清理。收到的政府补贴不计收入应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因为不是销售固定资产,所以不用交纳营业税。但要根据清理后的具体情况,看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固定资产清理后的余额为贷方数,则转入营业外收入,视企业盈利状况,有可能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固定资产清理后的余额为借方数,则转入营业外支出,这种情况要到税务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允许税前抵扣。

(二)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转入清理注销固定资产原值,已提折旧和已提减值准备

借: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清理中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收到政府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

借方余额结转:借:营业外支出—清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方余额结转: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清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二、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一)土地征用补偿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p="">

(二)征地安置费

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p="">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四)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企业收到动迁补偿金避税相关知识,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企业可以用于会计手段在收到的动迁补偿金上合理避税,在做会计分录时将补偿金转入固定资产清理项目,这样的话,就不用缴纳所得税。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应以拆迁时房屋的估价来计算。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一、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价格,它是根据基金公司的规模再结合其他的情况由双方约定的。普通的投资基金公司价格不是很贵,如果您想要一个带备案的基金公司,现在市面上的价格比较高的,因为现在基金备案步骤繁琐,...


·公司法里关于公司类型分为哪两种?
      公司法里关于公司类型分为哪两种?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两者均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公司内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作为一名小股东,权利不肯像大股东那么多,但是也是有一些基本权利可以保障的。比如,可以要求公司的财务必须公开,否则不知道公司是否赚钱,以及赚了多少钱。企业本身它就是由原大股东创立的,原股东,或者说大股东,他们所承担的企业的责任与风险,要比小股东要大。原来的大股东控制公司是必须的。公...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小的炸弹,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所包含的元素有哪些?你如果在为环境污染事故烦恼的话,不妨来看看我们为您总结的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吧。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应主要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要求是怎样的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要求是怎样的 一、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要求是怎样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


·外商独资企业股东变更条件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股东变更条件是什么外商独资企业和我国境内的企业适用的法律是不一样的,因此,外商独资企业内部结构如果发生变化的话,有些流程和细节问题会和普通的国内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就比如说外商独资企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股东发生变更,那么,外商独资企业股东变更条件是什么?我们一起来了解...


·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企业收购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这在一定的程度上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什么是企业收购的方式。 一、公开收购方式 公开收购是指收购方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或与之进行协商。根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代持股操作中的分险
      公司法在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公司利益方面,作用巨大,在整个国民经济生活中也涉及面极广。司法解释对于如何理解和操作法律是更有力的法律工具和条文。公司法司法解释代持股的规定,虽然为企业法人建设多做了一条路,但是风险依然重重。 因此,在代持股协议中,这几点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1、...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人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人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包含的内容 1、各发起人。 2、拟设立公司的名字。 3、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4、股本总额。 5、各发起人认购的份额。 6、各发起人权利义务。 7、公司筹办事项。 8、违约责任。 9、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二...


·公司试用期解除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试用期解除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试用期期间员工的注意事项 1、试用期解除的时限 如果劳动者被证明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转正为正式员工。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负...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追诉到总公司,诉讼会比较麻烦。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现实...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