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债务利息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迟延履行金计算公式: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执行款的计算公式:
    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附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已于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执行工作几个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川高法〔2007〕3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复。
    附: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合同保证人可以有几个?
      合同保证人可以有几个?合同保证人可以只有一个,律上没有规定合同中的担保人最多能有多少。正常情况下,担保合同都是一个人担保。金额较大的,才要求有多人担保。实际上,担保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是担保人的财产数量。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并且需要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很多商品需要宣传从而提高自己的销售量,这其中就涉及广告的各项内容,广告制作中也涉及了多项复杂繁琐的内容。那么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在广告制作的合同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我将就广告制作合同范文为您详细的说明。 广告制作合...


·居间合同就是定金合同吗?定金合同的属性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就是定金合同吗?定金合同的属性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


·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
      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居间合同网签应注意的事项
      居间合同网签是房屋买卖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也是房屋买卖受到法律保护的一个方式,双方签订居间合同之后进行网签是确认房屋产权的手段,只有确认了房屋的产权才能完成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网签之后才能得到法律更多的保障,房屋买卖是一件大事,必须在法律的保障下才能维护自己...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


·固定资产无偿转让合同范文怎么写?
      固定资产无偿转让合同范文怎么写? 一、固定资产无偿转让合同范文怎么写?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合同后多少
      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 一、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开工就不算违约。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