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一、 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
1、风险投资基金 
2、产业投资基金  
3、并购投资基金
二、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备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说明》的规定,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将私募投资基金区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基金四大类别。通常理解,债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标债权、委托贷款等方式对被投企业进行投资的私募基金,一般不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直接向被投资企业发放贷款方式。
《私募管理办法》第二条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采取的是列举方式而非限定方式,同时原则规定了“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并未排除债权投资的范围;其次,《私募管理办法》秉承“负面清单式”原则,私募基金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等方式实施债权投资,并未违反中国现有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开展债权投资并无不当。
三、债权投资已有先例与规定
虽然《私募管理办法》没有明确列举债权投资范围,但是也并非没有出处。目前仍在实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规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依据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债权投资业务。在实践操作中,基金子公司的多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也都是通过债权方式或者债权加股权等夹层方式进行对外投资。
四、委托贷款方式合法合规
委托贷款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之一。《贷款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
私募投资基金作为委托人,将其资金委托给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实施债权投资,在遵守《贷款通则》规定的情况下,属于合法业务模式,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五、非法金融活动并不包含委托贷款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所规定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主要是指企业违反《贷款通则》等金融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经营借贷融资业务。
《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私募投资基金所开展的债权投资,一般是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实施的,并非私募投资基金直接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开展借贷业务或变相经营借贷融资业务。因此,现有规定所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并不包括委托贷款等合法债权投资方式。
六、企业之间直接借贷与委托贷款有所区别
根据《人民法院报》2013年9月25日刊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于企业间借贷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1)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2)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此处讨论的借款合同效力问题,是指企业之间直接借款的合同,并不包含企业通过委托贷款发放的贷款合同。私募投资基金通过委托贷款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实施债权投资,并不在此处讨论的企业间借贷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范围之内。委托贷款合同法律关系有法律依据并且得到司法确认。
就目前现有法律而言私募基金购买债权是合法。私募基金购买债权是正常的投资行为。私募基金一般会委托银行等第三方机构购买。私募基金购买债权是有风险的,进行投资前应该进行风险评估以及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相关法律的完善,私募基金的投资环境会越来越规范。


·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故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首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


·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些证据
      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些证据生活中,遇到欠款方面的纠纷,多数人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要想法院能够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究竟追讨欠款诉讼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


·债权债务清单表格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单表格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 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


·债务人债务清偿有什么途径
      债务人债务清偿有什么途径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2、特殊途径由...


·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


·借条笔迹鉴定流程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借条笔迹鉴定流程要多久才能出结果?司法笔迹鉴定从申请后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的时间会长一些。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


·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的讨债难度系数较大,这是您公认的事情。而且在债权人过世后,还会出现有些债务人还会以此为理由,不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这要根据...


·欠款人的债权可以保全吗?
      欠款人的债权可以保全吗 法院对欠款人债权是可以保全的,但是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除应具备普通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


·欠款一万不还能不能报警
      能,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欠多少钱都可以报警或者起诉的。当然需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可以...


·委托他人转款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办
      委托他人转款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办?委托他人转款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话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