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或者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房屋被拆迁人不但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进行调换。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的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的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并且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者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且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的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缴纳的费用。
二、养殖场被征收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该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相应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照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如果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如果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和违章建筑物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予迁移费或补偿费
总而言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的。但是根据你所拆迁房屋或土地本来性质或用途的不一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你现在正遇到拆迁的相关问题,分清楚自己拆迁地是按住宅房补偿还是养殖场或是其他,希望我们以上的内容能对您有帮助。如果实在不是很清楚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可以联系律师相关律师进行咨询。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标准是什么?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标准是什么?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标准是什么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由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组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


·二手房一房多卖怎么查?
      二手房一房多卖怎么查? 申请人需要拿房产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情况: 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 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发 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要注意,...


·年买房贷款没办下来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一般会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再去银行申请办理购房贷款。那要是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的时候,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此时买房贷款没办下来可以解除合同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贷款没办下来可以解除合同吗 这具体要看是...


·出租住房合同书样本是怎样的?
       许多公民因为买不起房子就只能暂时性地通过租别人所有的房子来居住,二者因为产生了经济的往来和法律的各种关系就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出租住房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利不被侵犯,其实签订合同书内容中主要就是房屋和当事人的信息以及出租的具体事宜和费用的规定。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出租住房合同...


·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主要注意不要和经纪人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在订房时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地局部门投诉。二、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


·买房怎么变更合同?变更合同有哪些方法
      众所周知,我们在购置商品房时都需要签订购房合同来保证购房这一行为的有效性。但是很多时候,在我们签订合同后会发生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需要变更合同。那么,买房怎么变更合同呢?下面请看我们的解答。 一、买房变更合同事项方法 购房合同变更包含两种情况: (一)预售登记前合同变更 ...


·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一、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房东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财产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要时刻保持谨慎,因房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一旦发生争议,将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少的麻烦。具体来说,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该要注意些什么呢?有买卖就会有风险,而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怎样化解购房风险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


·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
      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 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开发商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构成显失公平。购房者可以据此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并根据合同法规定,要求增加开发商的违约金,减少购房者的违约金。 二、买房合同中霸王条...


·如何购买商品房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购买商品房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对于购房者,尤其是第一次买房的购房者而言,在看房、买房时一定不能着急,可以事先在网络上浏览一下关于买房的技巧、注意事项等内容,这个帮您更好的买房,避开一些陷阱。那么购房者,究竟应该如何购买商品房呢?换句话说,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详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