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合同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当然在违约金数额明显高于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时,法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释明,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提出相应的主张。2、当事人提出合同违约金或者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可由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如果达不成新的协议法院可以参照同类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无法确定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但是违约金本身一般是损害赔偿额的预定,非违约方在诉讼中无需证明损害事实,对于因违约所造正的实际损失应当由请求减少违约金的违约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证明的责任。3、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概括违约金,即合同约定在一方当事人部分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完全不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数额是同一数额,而一方当事人出现部分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行为时,违约方提出约定违约金过高时,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的规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此时调整违约金的依据是合同法关于法院调整违约金权利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合同已经部分履行的比例来计算扣减违约金。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合同的违约金进行约定
,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但根据相关的规定,法院对违约金中超过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不予以支持。同时,发生违约之后,如果一方觉得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或者过低,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低或者调高。


·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的如何维护权益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大量的交易都是通过口头进行的,并不会留意到去签订正式的书面买卖合同,所以一旦出现了纠纷,出卖人一方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那么想要维护好出卖人一方的权益,在没有书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一方仅有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交货凭证,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呢?根据相关法...


·实践中的保证合同有哪几种形式的介绍
      实践中的保证合同有哪几种形式的介绍 一、保证合同的类型 1、主从合同的形式 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 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 2...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终止是指在拥有合同关系的基础之上,双方当事人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终止,与合同的解除有着一定的区别,但是合同的终止并不会影响最终的结算问题。那么,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下面,来与我们探讨一下。 一、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


·合同终止后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终止后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由于赔偿协议书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当然会受到《合同法》的调整,因此,如果能够满足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那么就可以认定该赔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般来说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生效条件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否则有可能不...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


·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由自然人构成的,而也有一些是只能由单位构成,并且还有的是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能由单位构成。那么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 合同诈骗罪主体在我国刑法中有一个发展过程。根...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一、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1、经济合同纠纷。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2、房地产合同纠纷。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


·民法总则合同法不同之处有哪些
      民法总则合同法不同之处有哪些?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一)《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定 1、成立即生效 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理解与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包括了审批、登记等条件,当事人另有约...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所附条件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f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有效力吗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有效力吗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对外代表公司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再出具授权书的,可以说法定代表人就可以直接代表公司了。但有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越权签订合同,那此时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定代表人越权...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