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上海农村房屋买卖的特点

现如今,上海作为一个集经济、交通、科技、工业、金融、贸易、会展和航运为一体的国际化大都市,房价更是自20世纪起就不断攀升并居高不下,同时,上海农村房屋买卖的纠纷也日益增加。因此,笔者将为您介绍一下这样一种民事合同与单纯的买卖合同究竟有什么区别,从而以便于您更好地解决纠纷。?
第一、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
第二、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为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是同村村民的情况。?
第三、从诉因看,多源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 第四、合同大都已履行(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给付了房款并入住),但多未办理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五、从标的物现状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这是目前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难点,涉及到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问题。 现在很多人认为农村房屋买卖事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我国法律禁止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农村房屋不能买卖。?
但其实对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的认定由上述分析可见,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个合同有效,不仅合同主体要适格,而且内容要合法。笔者认为,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上,除依法适用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有效、无效规定的一般原则外,还应当遵照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1、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因此,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只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2、慎重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法官就不应、也无权在法律未禁止房屋转让的情况下,凭主观认识去用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来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妨害农村村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行使。?
综上所述,上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持续频发,且在认定合同效力一事中也存在着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不相匹配的问题。所以,笔者建议对于这一类型的买卖合同,只要其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这样一来,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到房屋所有者的基本权益。


·贷款房其实也就是指贷款买房,购房者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
      贷款房其实也就是指贷款买房,购房者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先必须要考虑利息的问题,毕竟日后还贷的时候除了要偿还本金之外,同时还要支付利息。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告诉你贷款买房的利息一般是多少 一、贷款房要如何计算利息:还款方式不同利息不同 银行贷...


·房屋租赁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为
      房屋租赁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为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所签订的一份协议。实践中,很多人不知道房屋租赁合同都包括了哪些内容。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最新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事项: (一)...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一、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


·一、办理房屋遗嘱公证费用多少?
      一、办理房屋遗嘱公证费用多少?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更名。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租客不让看房或该房现在业主不想卖等理由向其推荐其他房屋。诱人广告的目的就是先把你套住,因此在一定要针对广告本身下手,看不了房或不是此房就...


·一般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签订的才是房屋买卖合同。若
      一般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签订的才是房屋买卖合同。若是购买新商品房的话,由于交易的对方是开发商,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不管是签订怎样的合同,此时都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签房屋买卖合同时有哪些事项要注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仔细阅读合同 签...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遗产。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


·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
      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国家做出了条件限制,此时首先要取得安置房的产权证,之后再过5年之后才允许上市交易。对于满足条件的安置房,在买卖的过程中,自然也是要求签订相应的合同才行。那么这个郑州安置房买卖合同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平分?
      许多夫妻在离婚之时会由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引发争议,而所有财产中,房产由于其作为不动产的特殊性质,在分割时无法通过直观判断进行分割。我们知道,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是可以进行平分的。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平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平分? 婚姻存续...


·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
      近年来,婚姻法在对于婚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婚姻法对于房产有着很详细的说明,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分别有所具体的什么情况?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婚姻法房产的几种情形,请您详细阅读。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


·购房合同的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合同的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第一,所购房屋必须属于该《解释》调整范围内的商品房。《解释》第一条做了明确规定。第二、只有属于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要双倍赔偿,首先要对欺诈行为认定。从民法上来说,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事实,使表意人陷入误解,违背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