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务纠纷当事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债务纠纷当事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债务纠纷当事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举证要求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4、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三、具体要求:
1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 、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 、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 、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 、 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 、其他证据。
作为债务纠纷中的当事人,若不能满足基本要求,则就不能成为当事人。而一旦成为了债务纠纷当事人的,则也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如何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如何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查找、掌握借款人、担保人等债务人的财产,尤其是有效资产(既债务人所拥有的能够变现用以偿还到期债务的资产)是诉讼清收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决定诉讼成效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掌握和控制了债务人的有效资产就意味着掌握了诉讼的主动权,是迫使债务人接受债务(贷款...


·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
      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一)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三年时间。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


·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吗?
      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吗?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只要构成诈骗罪立案标准。诈骗行为和借贷行为以及其他行为的界限如下: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


·公司货款催款函怎么写?
      许多时候,公司都会出现贷款的情况,那么有关公司贷款逾期没有偿还的情况下,应该怎样来写催款函致其还款呢?关于一般的催款函,里面的内容必须要有被催收人、款项的项目和名称,起因和来源,催收主体以及其他详细的有关还款的一些内容,还应包含有需要催收的签名等,这些所有的必须项目加在一起写成的...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有效吗?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有效吗?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不中断的,因为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向保证人要求清偿,所以债务人和保证人实际上是处于同一个顺序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清偿的时候,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没有向保证人...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1、协商处理。 2、调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债务纠纷...


·债权类合同保留期限是多久
      债权类合同保留期限是多久?债权的有效期是2年,但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则该债权永久有效,除非被法院终结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


·银行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银行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常见的一种,大多数人们会把钱存在银行,当银行吸收了存款就形成了银行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吸收存款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可以使个人和企业也可以是政府机构。所以银行债权债务关系较复杂,这里简单说明下银行债权债务关系。 一、银行债权债务关系 银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