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泄露个人信息罪量刑是什么,犯罪主体是谁?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私人信息被公布在网络上,有些不法的商人会利用网民的私人信息来用作挣钱的渠道和方式,但是由于网民的私人信息被泄露严重,国家对此颁布了相应的法律,那么泄露个人信息罪量刑是什么?犯罪主体是谁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解答。

一、犯罪主体的认定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1)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
A、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以及依照法律授权的企事业组织;
B、金融单位是指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和金融部门(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财物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其他金融机构);
C、电信单位是指电信部门及其营业机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卫通及其营业机构);
D、交通单位是指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的部门和单位(各级铁路局、站、公司,公路运输公司,水上运输公司,海上运输公司,航空运输公司及其各级营业机构);
E、教育单位是指各级各类学校或培训机构(民办和公办的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阅览室、图书馆等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机构);
F、医疗单位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依法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款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即算“情节严重”;对于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标准则是500条以上;对于其他公民个人信息,标准为5000条以上。
“定罪量刑标准的确立有利于法律的统一、准确实施,对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说,办案部门对于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首先应当分类进行分析,如果每一个类型相对应的公民个人信息都没有达到50条、500条、5000条的,司法解释规定还要对其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合计。
缐杰举例说,某个案件涉及公民轨迹信息等敏感信息20条,住宿信息等重要信息350条,就要按照1和10倍比关系进行折算。350条重要信息折算成35条敏感信息,两项合计55条,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网民的私人信息被用来私自出卖,这导致了很多网民的财产权益受到侵犯,由于近年来网民的私人财产频繁被侵犯,而且被侵犯的程度也越来越深,为此国家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那么泄露个人信息罪量刑是什么?犯罪主体是谁呢,在上文中,我们已经详细解答,仅供您参考。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非法拘禁罪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二、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刑法第24条第一...


·新刑法嫖娼犯罪吗?
      近年来,国家执法部门加大对扫黄的力度。人们不禁疑问,新刑法嫖娼犯罪吗?有这种错觉究其原因就是当时的法律并不够完善,对于嫖娼犯罪的惩处力度并不大,很多人认为嫖娼并不触犯刑法,随着新刑法修正案的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嫖娼犯罪的量刑与标准,下面为您整理一下新刑法嫖娼犯罪相关知识。 ...


·强奸未遂有哪些类型,强奸未遂怎么判刑
      一、强奸未遂有哪些类型 强奸未遂特征是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强奸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强奸未遂。 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一、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必须要存在的; 犯罪客观要件,法律术语,是刑法规定的,它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什么后果。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首先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


·犯罪既遂要有哪些要件?
      犯罪既遂要有哪些要件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


·刑诉法委托律师资格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在普通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当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您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以外,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委托律师的资格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以生活当中如果有当事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需要聘请律师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委托律师资格的问题是怎么规...


·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今生活中信息流通方便快捷,但一些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容易遭到泄露,犯罪分子把个人信息进行交易换取钱财,有时还会对公民造成生活骚扰,使人们的权益受到伤害,国家逐渐重视打击这类犯罪。那么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的我们进行了回答。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


·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
      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 一、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 不会,行政拘留只是违反行政法规定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拘留性质不同,不会留下案底。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算扒窃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算扒窃吗?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算扒窃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不算扒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修改,增加“扒窃行为”这种新的类型,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并列罪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随身财...


·在刑法中绑架罪是重罪吗
      在刑法中绑架罪是重罪吗 一、在刑法中绑架罪是重罪吗? 绑架罪不是法定重罪,“八大重罪”具体是指: 1、故意杀人罪 2、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 3、强奸罪 4、抢劫罪 5、放火罪 6、贩卖毒品罪 7、投放危险物质罪 8、爆炸罪。 二、绑架罪的量刑标准...


·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吗?
      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吗?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的,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拘留期满时,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了。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