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走私的对象有哪些

走私的对象,即走私的东西是什么,人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说,往往认为是一些名贵的货物,如小轿车、洋烟、洋酒、名牌化妆品等。还有人以为偷渡也是走私,偷渡人员也有海关打击等。其实,走私的对象种类繁多,几乎无所不包,既包括工业产品,也包括农业产品,甚至垃圾废物等。另外,海关只负责对货物进出口进行管理,对人员进出境不负责管理,人员偷渡行为则属于边防部门管理。走私的对象,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类:


    (1)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一般货物、物品。简称“应税货物、物品”,是指依照海关法的规定,需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如汽车、石油、服装、化妆品等。


    (2)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所谓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如武器、弹药、淫秽物品、毒品等;所谓国家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简称“应证货物、物品”,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事先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签发有关许可证件,并凭证进口或出口的货物、物品,如粮食、产品油、化工原料、汽车等。需要说明的是,应证货物、物品与应税货物、物品系交叉概念,即某些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同时也是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


    (3)保税货物。即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如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货物等。


    (4)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即按照国家的政策,对特定人员、单位用于特定用途的货物物品减或者免税后进口的货物,如国家用于大型工程的进口设备、高校用于科研的仪器等。

·服刑人员驾驶证怎么办
      具体方法是:因服刑,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


·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
      不少罪犯在实际服刑期间其实都还是想为自己争取点什么,看最后能不能减轻一些刑罚,此时其实就可以看自身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等条件。那通常来说,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呢?详细内容,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


·我国法定的主刑有哪些种类
      可以说刑罚就是刑事处罚的简称,而我国的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每一类当中又具体分为了一些细小的处罚。那您知道主刑有哪些种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主刑有哪些种类 1、管制,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在长期实践...


·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职务方面的犯罪在我国并不少见,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对于这方面的打击还不够严重,因此需要国家加强力度进行打击职务犯罪,那么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


·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新闻报道中,幼儿园老师伤害儿童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令人痛恨,如果伤害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条文对故意伤害罪进行了规定。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也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那么,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间接故意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间接故意对量刑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中的“故意”,有以下解释: (一)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


·最新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修正案》条文:将《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还保留死刑的国家,但一般也是对那种罪大恶极的罪犯,才会判处死刑。并且我国一向是采取慎杀少杀,对死刑的程序是严格管控的。而在诉讼中,刑事律师一般也是会提供死刑辩护,那此时进行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是什么
      在严重的情况下,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因此发生了这样的结果后,有的人就分不清楚是属于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这就要充分了解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了。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1、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的最区别在哪里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的最区别在哪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