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一、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相信您看完上文就明白了“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以及“订立借款合同要不要提供担保”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实践中很多人选择从个人手中借钱,而不去银行借钱,不过即使是个人之间的借贷也最好要以书面形式记录双方的借贷情况。那到底是该写借条呢还是要写欠条呢,这两个哪个效力更大,能否相互替代呢?这些问题可以问问专业的律师,不论是从银行借钱还是从个人手中借钱,最好让律师帮忙看看借款合同或借条,谨防合同中有不利于自己的约定。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订立借款合同要提供担保吗
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通过银行借钱有时候比从个人借钱方便,而且数额也会比较大,只不过银行处于优势地位,有时候会遇到格式条款,因此公民若需要借款的话,则一定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好。而不管是向谁借款,了解清楚借款合同的内容,这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个人借贷时出具书面借条。但是人们在出具借条时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有还款期限,有的没有。这往往影响到诉讼时效问题。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要是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在线咨询 >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 一、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的纠纷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的纠纷 一、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的纠纷 个人借款利息纠纷如下: 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来约定借款事实,而没有写借条、借据等书面借款协议,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一般无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时很...


·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的处理办法: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是什么?区别是什么?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都是收款人持相关的票据单证向银行进行委托的收款行为。两者具有相同点也具有不同点。那么,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是什么?区别是什么?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您阅读!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


·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我国设立工商局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监督在我国境内的一些个体工商户,包括是企业的正常运营。可能我国普通公民也听说过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非法经营罪对当事人所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因为非法经营罪已经涉嫌违反刑法。我们可以来帮您普及一下,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一、我...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 遗赠是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死后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法律行为。 所谓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即是在被继承人负有遗产债务...


·只要欠钱被起诉会变黑户吗
      只要欠钱被起诉会变黑户吗欠债还钱在我们看来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这个社会上总有那么一部分人不认为欠钱不还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而这一部分人我们把他称为老赖或者黑户。但是并不是欠钱不还就会称为黑户的。那么怎么样才会成为黑户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欠钱被起诉会变黑户吗?的相关知识。一、...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股东贷款也就是股东借公司名义进行的贷
      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股东贷款也就是股东借公司名义进行的贷款,贷款的利息是贷款人进行约定的,通常就是银行,因为很多时候股东都是找银行进行贷款,那么这个贷款的利息是怎么约定,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股东贷款利息按照中国...


·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
      在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督促程序来要债,即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那么,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呢?换句话说,怎样通过申请支付令来要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