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一、公司债券的含义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公司债券是要式有价证券,可以转让、抵押而流转,公司债券由公司盈利偿还。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
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 “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这种期限即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还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
虽然期限是一定的,但也有变化。如在发行时,可在发债说明书中规定提前赎回条款、延迟兑付条款等,这些都是在“一定期限”基础上事先确定的变化。另外,在发达资本市场国家,还曾经发行无限期公司债券,但这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债券,已基本不存在。
以上是对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问题的详细介绍,并介绍了公司债券的含义、发行条件等的相关内容。从上可知,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公司债券的最低期限,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是由债券发行公司依据实际需求自主决定的。更多和公司债券有关的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行政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条件
      行政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条件(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被收购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被收购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


·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一、 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 1、风险投资基金  2、产业投资基金   3、并购投资基金 二、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1、别人欠钱不还还借钱,如果是暂时没钱,可以让他打欠条,帮他度过难关,如果是欠钱不想还,可以协商措置。有些欠款人其实不是不肯还钱,若是这类状况,可以协商措置,及时补写借单,催促他尽快还款。能协商措置的尽量协商措置,毕竟做事贵在以和为贵嘛。2.协商不成...


·去世之前的存款算是遗产吗?
      去世之前的存款算是遗产吗?算。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合同诈骗罪全额退款会坐牢吗?
      合同诈骗罪全额退款会坐牢吗?合同诈骗罪全额退款会坐牢,因为罪名已经成立了,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量刑会从宽,但不会免于刑事处罚。如果数额并不大,对方当事人也出具了谅解书,也可能不会被判处坐牢。《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


·欠钱不还利息怎么计算
      欠钱不还利息的计算: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借款期间有利息、逾期后继续支付,但有上限。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


·借条按手印就一定生效了吗?
      借条按手印就一定生效了吗?借条按手印基本上已经生效,但并不是绝对性的。借条必须是具有法律当中的生效条件才能够生效,具体的如下所述: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关系中,在还款时,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偿还,我们就可以通过债权债务转移让其他人代替我们偿还债务,这时候就出现了债权债务转移证明。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解一下债权债务转移证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 债权转让债务转移都属于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当事...


·公司债券持有人风险有哪些?
      公司债券持有人风险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特征(风险性) 1、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 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恶意离婚逃避债务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夫妻为了规避该债务办理离婚手续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该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约定只对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无约束力。如果属于恶意规避债务的行为,严重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