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事实情节并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此时公诉人(检察官)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将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律师则恰恰相反,将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并请求法院充分考虑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和观点。有没有违法行为?这个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有没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什么样的判决才算公正的?律师将依靠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雄辩的口才,敏捷的思维,捕捉每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及时向法庭提出。
实践中,虽然很多法院大多会居中裁判的,但时常会不自觉的站在公诉人的一边,至少有这种心理倾向。庭审中,被告人处于被审判的地位,尽管法庭允许被告人自由陈述,但多数被告人不能也不敢放开手脚为自己辩护,甚至害怕最终辩护不成反而落个认罪态度不好,不愿接受法律的制裁的结局。而律师则没有这样的顾虑,他在法庭上将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被告人不能或者不敢说的话,律师完全可以代替他说出来。
一、律师在一审审判阶段的工作:
1、阅卷
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等。缺少上诉材料的,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
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应当了解以下事项: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2)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等;
(3)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
(4)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自然情况;
(5)被害人的自然情况;
(6)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的合法性、完备性;
(7)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的资格、鉴定过程与方式以及鉴定结论和理由等;
(8)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
(9)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本身及证据之间的矛盾与疑点;
(10)有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
(11)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www.njLawyer.cn。
2.会见和通信。
律师会见被告人时,应注意了解被告人的陈诉和辩解,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并重点了解一下情况:
(1)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以起诉书的时间;
(2)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3)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4)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5)被告人的辩解理由;
(6)有无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7)有无立功表现;
(8)有无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
3.法律帮助.www.njLawyer.cn。
律师可以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4.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等情形,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律师发现审判机关有侵犯被告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6. 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案件
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7. 出庭准备
开庭前律师应向法庭了解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情况.www.njLawyer.cn。如发现有位于通知或未通知到的情况,应及时与法庭协商解决。
律师应了解公诉人、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事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律师发现案件审理违反公开审判规定的,应向法庭提出异议。
刑诉法规定,法院应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辩护律师。
在开庭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8. 法庭调查
法庭对被告人的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核对有误,可以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辩护律师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被告人发问后,经审判长许可,可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不承认指控犯罪的,应问明情况和理由
南京律师网。
公诉人以威胁、引诱等方式讯问被告人或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
辩护律师对指控方的出庭证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可以从一下方面进行质证:
(1)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2)证据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3)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
(4)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
(5)证据前后是否有矛盾。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证据及时发表意见
南京律师网。必要时,可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9.法庭辩论
控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后,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南京律师网。
辩护律师可以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10.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二、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1. 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2. 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的是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 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 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 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时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工作。
三.死刑复核阶段律师的作用
刑诉法规定,从2013年起,最高院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
有些罪犯因为放了重大刑事案件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收监之后认错态度十分的端正,而且在服役期间表现十分良好或者是立功的话是可以获得减刑的,那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怎么样罪犯才可以减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
·缓刑对哪些人适用,缓刑会被撤销吗
缓刑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暂缓执行刑罚的措施,而这里暂缓执行的刑罚仅仅指被拘役和有期徒刑。若是同时判了附加刑的话,那么适用缓刑的同时,附加刑也是要执行的。我们发现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缓刑的,那现实中缓刑对哪些人适用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对哪些人适用
缓刑称暂缓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要明确谁可以提起,即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请求权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有:
(1)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作为请求权人...
·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是不是结果犯罪?
我国法律规定了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形。根据不同性质,一般将犯罪划分为结果犯罪和行为犯罪。所以人民就比较好奇诈骗罪是那种类型。那么,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是不是结果犯罪?为此,网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诈骗罪是不是结果犯罪?
诈骗罪的刑法规定
1、犯本...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判活动。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
·组织卖淫罪有哪些特点?
组织卖淫罪有哪些特点?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嫖娼活动产生、存在并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毒化了社会风化,危害了社会治安。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
·盗窃罪的主观故意是指哪种
刑事犯罪当中,对行为人的心态作出了严格的区分,就包括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很显然,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是要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轻的。而在故意犯罪当中也有具体的区分,即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那盗窃罪的主观故意属于哪种情况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的主观故意是...
·醉酒之后犯罪的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同时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话,那么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一般都需要负刑事责任。不过,很多人在醉酒后都没有清醒的意识,那么,醉酒之后犯罪的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醉酒之后犯罪的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一个具有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问题时一般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您应该注意追诉时效,在有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就会失效。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些改变,其中就涉及追诉期。您可以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法律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
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
·如果被判处拘役有没有案底
一、判处拘役有没有案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会留案底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都是监禁刑罚,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