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概念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①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②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可能成为继承人;

③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境内外公民。国家或法人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即使继承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只是接受遗赠;

④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原则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的范围

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

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

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

3、有权使用他人依照本法典和土地法的规定向自己转移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公民。

四、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财产继承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与我国一般财产继承基本一致。完全可以适用我国《民法典》。所不同的地方在于: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权利继承而不是实物继承;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不动产的继承,因此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注册登记手续方能最终产生法律效力;

(3)对不能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由两个以上的继承人所共有或由一人拥有,而不能分割成几个权利;但对未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人,应该给予物质补偿。

五、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转让方式的区别

需要指出的是,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毕竟不是接反映商品关系的,因此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与其他几种转让方式相比有其特殊性。与其他转让方式相比,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的条件不同。一般说来,继承转让不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开发程度及已开发投资额的限制。因为在一般情况下,继承转让多是由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的发生而产生的,因此继承转让的唯一条件就是继承事件的发生,也即当发生原土地使用权人死亡时,继承转让即发生。而其他转让方式则要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开发程度限制。

(2)继承转让的程序不同。继承转让一般只须经公证、登记两个阶段,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而其他转让方式,其所需手续、程序比较多,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3)受让人不同。继承转让中的受让人是特定的个人,其范围非常有限,且为死亡者的法定亲属(配偶等);而其他转让方式中的受让人则不受此限,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受让人。

至于继承转让的法律适用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中国公民的遗产,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土地使用权继承属于不动产继承,因此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当然我国《继承法》同时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另外,土地使用权遗产价值达到国家征税标准时,或土地使用权必须支付其他费用时,应由继承人共同负担。

通过上文可以看出,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依法公证并办理相应的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是有别于动产的继承,因其以登记为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您在继承土地使用权时,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如您对继承或者土地登记方面有具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可以委托上的专业律师给您提供专业的遗产继承及土地登记服务。

·确权完的个人土地被征收赔偿给谁?
      确权完的个人土地被征收赔偿给谁? 1.征收农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体预留一部分给失地农民缴纳的社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 2.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一般情况,就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决定怎么分,具有本集体...


·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
      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 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 又,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 土地承包法第2章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


·法律规定中农村建设用地可否租赁《土地管理法》第六
      法律规定中农村建设用地可否租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 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中的...


·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偶尔会有国土部门登记出现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的情况,申请人和身份证显示名字一致但工作人员登记错误、申请人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两种情况更改名字所需材料和办理机构相同。要更正土地证信息、撤销或重新办理必须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请求更正...


·有房产证集体土地建设离婚怎么分割
      有房产证集体土地建设离婚怎么分割有房产证集体土地建设离婚按照男女双方平均分割,可以一方拥有房产证,补偿给对象相应一半房产的现金等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对于协议分割财产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离婚财产。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土地证?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尽管现在城市化越来越重,农村还是存在的。农村土地是如何管理的呢?承包制作为一种时下很重要的管理模式又是如何实施?承包制应该是一种集合您力量,共同管理土地的一种手段,比单干更有竞争力。今天我们就“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进行相关介绍。 ...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大类,一般来说集体土地不得租赁,如果需要租赁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规定,提出申请,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租赁。根据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对于想租赁集体土地的个人或者团体一个个具备怎样的资格呢? 一、集体土...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现在社会中征地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会征用某些土地来进行建设,被征土地的原来所有者不必苦恼,因为法律有规定,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允许得到一定数额的补偿,而且往往补偿比原土地价值要高一些,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亦是如此,那么问题随之而来,天...


·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征地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的土地或房屋进行征用、拆迁,因此就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数额,这是大多数被拆迁人想要了解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一、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


·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首先我们需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说到拥有土地使用权可能就有很多朋友不知道要如何去获取了,不止是少部分人,当前社会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去获取,就算知道也只是知道其中单一一种获取方式。那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呢...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