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

在现代社会里面人们渐渐富裕起来了,也渐渐有了闲钱进行投资,一般人们选择投资的方式有股票与债券等,由于发行主体的不一样有国家债券和公司债券等不同的类型。在众多类型里面,股票与公司债券有着较多的相似之处。那么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具体情况由为您简介。

一、股票与公司债券的相同点

主要是:

(1)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它们既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又能为公司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2)两者都是有价证券的形式,都属于流通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转让,两者同在一级市场上发行,又同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流通。其流通价格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银行利率的影响。同属有价证券中的资本证券。

(3)其所代表的公司债务和公司资本,都属于公司资本的范围。

(4)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与债券的利率和价格互相影响,往往在证券市场上发生同向运动,即一个上升另一个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见得一致。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二、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1、二者产生的基础关系,股票持有人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是社团法人与成员之间的内部关系,而债券持有人与公司 之间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外部关系。

2、在本金的偿还上,股票代表的入股资金一般情况下不退还,而债券一般情 况下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

3、公司对二者支付的红利财务处理账目:股票分红不计入公司成本,债券利息计入公司成本

4、二者在发行时间上。股 票设立发行在经批准拟设立公司时就已经发行,但债券只能在公司成立后经批准发行。

5、有无担保。股票发行没有担保,而债券发行尤其是担保公司债券应当设立担保。

6、标的。股票发行除现金外还可以有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债券一般只收现金。

7、在法律是否允许收购上:公司不能对自己的 股票随意收购,但公司可以任意收购自己的债券。

8、二者超资产引起的法律后果:股票面值超资产不是破产原 因,而债券总值超资产是引起破产的法定原因。

9、在公司解散时受偿程序:债券先清偿,有剩余则按比例进行 股份分红。

(1)概念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分类

股票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

债券既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还可分为可转让债券与不可转让债券。

(3)记载事项

股票中的发起人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债券中的可转换债券应当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

(4)发行主体

股票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5)转让条件

股票的转让受到诸多限制,如: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发起人所持有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等等。另外,公司不等回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而需要注销部分股份时除外。债券无此限制

(6)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

在决定要发行

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1)两者所体现的投资性质和所包含的权利。股票投资是一种长期性投资,投资者即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与公司之间是一种股东权与公司生产经营权的关系;公司债券投资中的债券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借贷性质的债权债务关系。股票持有者享有的是综合性的股东权,即有权从公司的利润中获得收益,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是公司在盈利的情况下支付股票红息,在公司解散或者破产的情况下,从公司剩余财产中归还股金。;公司债券持有者享有的是债权,包括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的权利、债务人破产时优先分取财产的权利,以及在证券市场转让债券的权力。债券代表的财产是临时性的公司资产,股票代表的财产是永久性的公司资产。

(2)股票与公司债券的收益和风险。持股股东的收益是股息和红利,它们出自公司利润,故事先无法确定,完全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随经营状况的好坏而波动。由于股票红息不固定(指普通股),因此如果公司盈利多,股票红息率可能高于或者大大高于债券的利息率。另外,股票可能随着公司资本的增加而增值,而债券则不具备这一性质。持有公司债券的债权人依法获取的收益则是利息,债券的利息是固定的,并且先于股票红息分配公司盈利,这一收益不受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无论公司有无盈利,公司债券的持有者都定期收取固定的利息,又可以收回本金。如果债券本金尚未归还时,公司发生解散或者破产情况,债券本金也同样先于股票本金分配。由公司债券特点所决定,其流通范围和流通频率小于股票,交易价格的变动也较为平稳。 因此,债券投资基本是无风险的,而股票是一种有风险的投资。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债券和股票都是通过公开募股集资的形式进行融资的手段,它们都是公司资本的范围。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在收益的不同,两者的风险程度是不一样的,股票的风险程度更大一些。差别还是挺多的。

·二抵押担保贷款多久拿回产权?
      二抵押担保贷款多久拿回产权? 一、二次抵押贷款 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从特定放款人处获得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的特点是不用还清以前的贷款,直接再次抵押再次获得贷款,节省了时间和垫资成本等很多中间环节。 举个例子,假设一套房产在银行已做抵押贷款,目前还在正常还款...


·合同生效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合同作为我们日常生活经常接触到的东西,具有法律效益,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面对种类较多的合同时,我们往往有所迷茫。合同之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合同生效...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和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


·有人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这类纠纷的,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顶多会帮助债权人和债务人从中调解。所以对于此类欠钱不还的民间借贷纠纷,最为有效的方法还是去相关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有对方欠款的证据,可以收集对方欠款的欠条、借条等证据,书写起诉状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如...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在我国,所有的案件在侦办的时候,都必须达到立案标准以后法院才会立案侦查。否则,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司法程序也会乱套。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为了更好的适应时代的需求,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条款做出了好多修订。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的问题。新...


·股权转让违约条款怎么写?
      股权转让违约条款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


·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期限有多长?
      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期限有多长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可以达到二十年。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追诉时效为: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


·约定借款利息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约定借款利息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约定借款利息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


·讨债技巧—反间计催款兵法
      

“反间计”即是设法使来自敌人内部的间谋归顺于我,我则可有效地保全自己,又增加战斗而致胜。该计的关键是“以假乱真”,造假要造得巧妙,造得逼真,才能使敌人上当受骗,信以为真,作为错误的判断,采取错误的行动。在催款活动中,也可运用此计。

  “反间计催款兵法”的精...


·一、抚养费与其他债务关系可以相抵消吗?
      一、抚养费与其他债务关系可以相抵消吗? 不能抵消,抚养费是抚养费,其他债务关系并不能作为抵消抚养费的凭借。抚养费是双方离婚后对所生育子女的成长至成年的一个保障,它包括了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生活费等等费用是必须要支付的。 二、费用分担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方式?
      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方式?公司转让后,相关债权债务也一同进行转让,这里就涉及到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问题,那么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有哪些方法?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财务知识,通过下文和您简单说一说。一、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方法对于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