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现实中,进行房屋租赁的很多时候都是租赁的私房,但这也不排除租赁公房的可能性。实践中,要是租赁的是公房的话,则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减免租金的,那到底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1)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2)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
(3)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4)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上一年实付租金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二、申请公房租金减免的手续
(1)申请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部分住房租金减免的,须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按户口簿上人员情况出具由职工和所在单位填写的“公有住房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年收入单位证明单”,领取“公有住房提租后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街道有关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2)申请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享受离休待遇干部提租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老干部管理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3)申请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4)申请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否则也是不能进行减免,而具体需要符合怎样的情形才能减免租金呢,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父母过世留下的存款和房产是否要缴税?
      不用。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遗产税,继承银行里父母的存款,当然不用交税。但是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加速发展,很多地方面临的厂房拆迁的问题,同时国家也会给我们相应的补偿来弥补拆迁给我们带来的损失。那么作为一个上海市人民,如果厂房被拆迁,有关上海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则成为我们关注的内容,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详介绍。上海厂房...


·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1、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按照房屋价值评估的总额的2%,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2、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3、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


·按照租房的行业惯例,此时承租人除了要先预付一定期限的房租外,
      按照租房的行业惯例,此时承租人除了要先预付一定期限的房租外,同时还要支付1-2个月房租,作为租房的押金。当然,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的话,也不是必须要支付租房押金的。同时在支付押金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支付租房押金时应注意什么事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支付租...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了一方的名字就是他的吗
      通常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都是属于共同财产,于是要是日后夫妻离婚,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可以对这样的房子进行分割。但实践中,可能结婚后买的房子是一方个人购买的,并且也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那此时房子就是他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


·司法拍卖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司法拍卖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公民如果在日常生活当中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说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以后,有些情况下,我国人民法院是有权利对该行为人的不动产进行处置的。包括对房屋进行拍卖,将拍卖得来的款项,用来填补国家经济的损失或者说对受害人的赔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司法拍卖房屋注...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适用的实证法基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在租赁期...


·集资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集资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


·卖方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涵是否有法律效力没有
      卖方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涵是否有法律效力没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及当事人行使约定或法定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实践中,后者是合同解除的常见方式。二、二手房买卖卖房违约如何解决1、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方经济能力关系而导致无...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对于租房的人来讲,在与出租人协商好了后,就应该及时的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的利益才有一定的保障。但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内容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继承房子需要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继承房子需要多少钱由什么确定?继承房子需要多少钱由待继承房屋的市场价值、是否选择公证来确定,具体需要的费用如下: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 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 088 号文评估...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