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什么赔偿?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什么赔偿?一、国家赔偿分为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2、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3、司法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要给予有限制的赔偿。公民在受到不公正的损害后可以申请司法赔偿。
二、赔偿费用
国家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1、《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了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2、《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了涉外国家赔偿的原则:"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这一原则性规定既体现了中国对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权利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中国的主权和尊严。
3、《国家赔偿法》第14条和第24条分别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中国家的追偿权利:"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15条第(四)、(五)项规定的情形的;((四)刑诉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自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编者注)(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一共是分了三类,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行政赔偿还包括司法赔偿,主要是根据应该尽赔偿义务的主体不同而进行的分类,为了更好的管理和规范国家赔偿,国家制定颁布了《国家赔偿法》,里面详细的规定了国家赔偿的分类、国家赔偿的费用以及国家赔偿的申请等等,对国家赔偿有疑问的可以查阅一下此法。


·一、法院判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法院判离婚财产怎么分? 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都有哪些
      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却不同意的话,此时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并不代表就不能离婚,还有诉讼方式可供当事人选择,想要离婚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才行,那么通常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有哪些呢?下文中律所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哪些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即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即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内转移财产请求分割可以吗?
      一、婚内转移财产请求分割可以吗?婚内转移财产在离婚后是可以请求分割的,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最后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


·离婚后对方付不起抚养费要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付不起抚养费要怎么办 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应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这个时候确实存在能力不够而付不起抚养费的情况也是可以适当的减免抚养费数额。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


·无力抚养标准
      无力抚养标准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 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该由谁抚养?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


·分家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分家是常有的事,例如子女成家之后,会选择与父母分开居住;或者兄弟姐妹从小居住生活在一起,后来某些原因选择分家。分家就需要签订分家分家协议书,从而保障对当事人的公平合理。分家协议格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作出解答。 一、分家协议格式 分家协议 ________...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公告离婚的几点问题
          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


·如果是结婚时间不长的话
      如果是结婚时间不长的话,而且对方也是有困难,那么作为女方是要考虑退还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本站我们的看法。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