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有什么注意事项

每年的六七月份是各大高校学生毕业的日子,这段时间也是各个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的火热阶段。找工作是一个双向选择,应届毕业生和企业都要根据对方的条件进行考量。那么作为企业的人事,在招收应届毕业生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怎样在众多的应聘者中选出符合公司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注意事项。

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有什么注意事项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要做的工作有确定招聘职位和人数;成立招聘小组;联系招聘学校;准备相关资料。
1、确定招聘职位和人数:这是招聘应届生的前提,就是要招哪些职位的储备人才,要招多少名。只有明确了这两样,才能确定去哪些学校招聘,招聘哪些专业的学生。
2、成立招聘小组:招聘小组最好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甚至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负责。不要以为招聘应届生相对比较容易而忽视,其实际不然,就象前面我提到的,如果安排一个刚毕业两三年的招聘专员负责面试,学生们会以为企业不重视招聘工作,甚至他们会认为企业不重视人才,而对该企业打了负分。招聘小组主要职责是准备招聘前期资料、制定招聘计划和政策、招聘实施、面试等。
3、联系招聘学校:招聘小组根据公司批准的招聘计划、历年各校的接收毕业生情况、本年度各校生源状况和各校往年毕业生在企业的表现等情况,选定相应的高校,在招聘工作具体实施前,招聘小组将招聘计划发送给各高校的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并与学校保持联系。
4、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制定招聘政策(包括招聘整体实施、招聘纪律、招聘经费等)、明确小组内部分工、准备面试相关的表格、准备企业宣传资料等。
第二阶段:
招聘实施阶段,要做的工作有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和筛选应聘资料;测试与面试;录用。
1、发布招聘信息:通常招聘信息的发布方式包括以下三种,供招聘人员选择:在公司网站(包括各子公司网站)和校园网站上刊登招聘信息,介绍公司本年度应届毕业生的需求、用人标准、招聘程序、人力资源政策以及应聘方式等。在校园内部张贴海报,宣传企业。在校园举办招聘推介会,加强毕业生对公司的感性认识,并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吸引潜在的应聘者(在校生)。招聘推介会所用资料,事先公司统一制订,并且在推介会演讲的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培训。
2、收集和筛选应聘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和筛选是招聘工作的重要一个环节,他可以迅速从求职者信息库中排除明显不合格者,提高招聘效率。同时,也可将所有求职资料进行记录归档,为人力资源部的事后分析工作提供素材。应届毕业生自己提供的资料也许有虚假成份,招聘人员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证实其真实性,比如到所在院系核查分数、奖励情况等。
3、测试与面试:测试既要准确有效,又要简便宜行,建议以下几种测试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专业知识测试:招聘小组需在出发之前准备好各专业的测试试卷。分析能力测试。事先准备一些案例,要求几分钟以内答完。无领导小组讨论。这是一种对应聘者集体面试的方法,对于应聘者较多,最适宜采用这种方法,每一次选5-7人为一组,每组20-30分钟的时间。通过让应聘者平等地集体讨论给定的问题,考察每个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处理人际关系技巧、灵活性、适应性、情绪控制、自信心、合作精神、性格特点等。
面试:有些职位人员可能通过测试能够判断,但是绝大多数职位还是需要借助面试来判断。面试前要准备好每个职位的面试考察要素、面试题目、评分标准、具体操作步骤等,并且统一培训面试人,提高评估的公平性,从而使面试结果更为客观、可靠,使不同应试者的评估结果具有可比性。由于应届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因此对他们的面试重点在于考察基本素质,即对潜质进行考察。比如第一位跟我打招呼的女学生灵活性很强,而后两位男女学生灵活性较差,他们没有意识到从接触招聘人员的第一时间起己进入了面试阶段。
4、录用:面试合格的人员可以确定为录用对象,根据应届生招聘的相关规定签订协议。但是,不是签订协议后就万事大吉,还需要做好后期跟踪,因为优秀应届生很有可能被其他的企业相中,因此需要通过后期跟踪,打消他们另谋其他企业的念头。
第三阶段:
应届生接收与跟踪阶段:人力资源部需要在网页上或者通过其它方式,通知毕业生公司位置,乘车路线;如有可能,需派人去车站出口设接待点。到企业后,要热情接待,安排好他们的食宿,毕竟他们对社会还有陌生感。同时,尽快安排入职培训,让他们了解企业,了解企业的运作,使他们更快的融入社会。跟踪阶段:人力资源部要定期了解应届生的心态,听听他们的声音,及时给予帮助与引导。不能用对待社会招聘人员的方式对待应届生,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熟悉企业与本职工作,需要更多的理解与引导。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大量的应届毕业生进入社会,企业要把握好招聘应届毕业生的机会,在组织或者参加大型招聘会时,要事先对本公司的岗位需求,发展方向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并且提前了解招收应届毕业生有什么注意事项,根据本公司的需要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书,才能在众多的应聘者中录用优秀的毕业生。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协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虽未明确规定外...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近些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很多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任何一条路都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也都是有影响成败的因素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应该如何规避风险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


·在企业或公司进行投标时,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这是因为投标保证
      在企业或公司进行投标时,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这是因为投标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投标单位负责任的认真参加投标活动,而关于投标保证金有相对应的管理办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


·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的区别
      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就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以盈利为目得,从事一些生产活动的人。非公司法人通常只从事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人,不以盈利为目得。那么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非企业法人包括: 不以...


·其实大家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
      其实您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式的工作单位是对于员工的要求更加的高的,一旦员工因为不满足自己的公司要求就是可以辞退的,但是作为员工来说应该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的规定情况和补偿规定的。 辞退的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其中就包括法律风险。如果公司因为法律问题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纠纷,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因此,作为一个管理有序的公司,必须要建立各种制度,包括法律纠纷管理。那么,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保险公司变更出资人股权转让审批是怎么进行的?
      保险公司变更出资人股权转让审批是怎么进行的?保险公司变更出资人股权转让审批 受理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3、《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申请人:保险公司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股权转让协议; 3...


·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当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


·公司辞退后未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
      公司辞退后未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申请领取失业金,只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失业保险机构。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失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股权是当时出资人按照给公司的出资比例而享有的权利,除了最直接的公司现有各位股东的股权之外,可能还存在一些隐名股东的股权,另外公司各股东之间的股权可以相互的进行转让,所以这些事情肯定是需要有我国的公司法统一来进行规范的。下面本站我们专门给您介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