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一方面,更多的时候是会导致财产的损失。而此时不管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要是向肇事一方索赔。首先都是要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作出评估的,那具体该如何评估这个损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一)财产损失评估机构的选择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二)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一方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完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评估结果后二日内,将评估结论复印件交其他方当事人。其他方当事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进行重新评估。
二、财产损失评估时能否扣押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在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并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前提下,交通事故的调解才能够成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义务和权利,财产损失金额才成为事故调解的一项依据。
因为交通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所以,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以评估为由扣留车辆,侵犯了当事人合法财产的使用权,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不能以“评估”为理由,扣留事故车辆。
事故中造成财产损失的,不是完全就导致了财产的灭失,因此也就没有必要一造成财产损失就做出全部的赔偿。同时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不同,实际需要对财产作出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


·饮酒驾车事故应该怎么样赔偿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


·交通事故具体赔偿费用
      交通事故具体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


·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
      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不管是客运还是货运,这些需要取得了一定资质之后才能做,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运营,此时需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而要是利用自家的面包车非法营运的话,一般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的处罚。那么这种情况下罚款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一、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国家强制回收拆解,防止其被重新组装重新上路行驶。所谓报废的机动车,是指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交通事故老人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在我国,对于需要抚养的人群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而另一种则是对自己的近亲属的抚养,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抚养,如果抚养人因为交通事故出现不能抚养被抚养人的情况的话,那么交通肇事方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的,那么交通事故老人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


·在我国车船完税能出车险吗
      在我国车船完税能出车险吗 买过车的朋友都知道,一般买车购买保险的时候同时需要交纳车船税,当事人在税务局交纳完车船税以后,税务局会打印税票,税票是作为车船完税的一个重要依据。很多新车司机在交完车船税以后,肯定就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车船完税能出车险吗?我们将特地在以下文章当中...


·临时身份证能坐火车吗能进火车站吗
      可以。很多大中型火车站24小时都可以办理,如果是比较小的车站,工作时间并不是24小时都是有工作人员值班的,因此建议打电话咨询,以免耽误行程。找到铁路公安制证窗口。一般火车站在售票大厅会开辟一个单独的制证窗口,有的车站也会在售票大厅外面设置。如果找不到可咨询车站工作人员。《中华人民...


·一、人伤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一、人伤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提交时间
      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有权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提交时间一般是在什么时候呢?由于各执法机关的职能不同,所以对起诉人和被起诉人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提交时间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