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因拖欠工资产生纠纷劳动者该怎么办

因拖欠工资产生纠纷劳动者该怎么办 一、因拖欠工资产生纠纷劳动者该怎么办
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行为。因此如果企业克扣或拖欠工资无理的话,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都会支持25%的工资赔偿金。
这里应当明确的一点是“工资”的含义,很多劳动者误以为工资就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这是对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不管是按照国家统计局还是原劳动部的有关文件,“工资”不仅仅是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加班费、补贴等等。因此,对工资一词含义正确的理解应该是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性收入,而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这就要求劳动者在劳动仲裁、诉讼前要准备有关工资数额的证据,最好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明确约定。掌握了这一点,劳动者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权益。
二、因加班费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办
对于实行标准工时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点、加班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如果是综合计算工时的劳动者,在一个计算周期内超过标准工时的工作小时数的,同样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其中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应当支付三薪。
在计算加班费时主要区分以下3种情况: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具体计算公式是:用月工资总额除以月工作天数或小时数可得出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月工资总额同样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由6个部分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而不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还有一点,月工作天数和小时数应当按照根据劳社部发(2000)8文的规定计算,分别是20.92天和167.4小时。注意到以上两点,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就不会少算或漏算了。
劳动者在进行加班费追索时,如果企业还存在克扣、拖欠加班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同样可要求额外支付25%的工资赔偿金。为了避免诉讼请求不当,劳动者也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特殊情况: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计件工资没有完成工作量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种的(主要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此时作为劳动者就应该知道自己可以通过怎样的途径来为维护合法权益。此时可以选择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就可能要求单位及时补发拖欠的工资,要是情况严重的话,则还会对单位做出罚款处罚。


·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二、劳动合...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有什么标准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有什么标准 政府对企业用地进行征用时,会涉及到企业拆迁。一般情况下,企业拆迁会有一段时间停止营业,或者也有可能导致企业的倒闭。那对于企业中的员工来说,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企业拆迁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吗 企业拆迁...


·一、幼儿受伤误工费营养费是否可以主张?
      一、幼儿受伤误工费营养费是否可以主张? 未成年人并不是合法劳动者,所以没有误工费,家属护理的有护理费。营养费需要看医院的医嘱是否有明确记载“需加强营养”,如果没有,一般不支持。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职员工伤的工资是以其基本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


·(一)没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员怎么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员怎么赔偿 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


·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
      缓期执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它主要是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有人就问我们,犯罪分子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


·上班中因病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为了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立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


·如何证明患病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哟因工负伤而“不能从事工作”情形:1、劳动者医疗期满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继续建议劳动者休息治疗的,在这种情况下,即认可劳动者不能够从事原工作,也能认定劳动者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因健康因素而失去某一岗位的从业条件。3、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如何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是每一位企业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方方面面。本文从工程测量的角度,详细分析测量放线工作对保证和提高施工质量的重要作用,阐述了如何...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


·在我国单位犯罪会处罚员工吗?
      单位犯罪的本质也没有您想的多么的复杂的,应该说单位犯罪就是通过单位的名义,而且所有的违法所得都是归单位。通常单位犯罪涉及到的犯罪资金跟犯罪手段都是非常的恶劣的,这些犯罪的项目跟相关的实施手段都是由主要的领导人员拍板决定的,但是在单位犯罪被发现了以后,肯定有很多职工都特别的担心在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