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贷会泄露个人信息?

在现实生活中,借贷时有发生。相信您都有所了解,借贷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自身的一些材料,以及个人信息,以便对方办理。我们的个人信息对自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在信息化的今天。对此,很多人都会有疑问,借贷会泄露个人信息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一、借贷会泄露个人信息吗?
借贷一般不会泄露个人信息,对方有保密的义务,并且个人信息泄露对其是没有好处的。如果发生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个人信息遭泄露有哪些危害?
(一)垃圾短信源源不断:
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无怪乎央视连续两个在3.15晚会上将垃圾短信进行曝光。最新听说的是,利用小区短信,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向基站覆盖区域内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这一发短信系统每十分钟可以发送1.5万条。
(二)骚扰电话接二连三:
本来只有朋友、同学或亲戚知道的电话,会经常被陌生人打过来,有推销保险的,有推销装修的,有推销婴儿用品的。你不找他们,他们就自动找上门。你可能还在纳闷他们怎么知道你的电话之时,孰不知你的信息早被卖过多少回了。
(三)垃圾邮件铺天盖地:
个人信息被泄露后,你的电子邮箱可以每天都会收到十几封垃圾邮件,也是以推销为主,而且还是些乱七八糟且没有创意的广告。所以许多用户每天打开邮箱的第一件事就是删除垃圾邮件,多羡慕国外对垃圾邮件的重判,一封就罚一百多美元。
(四)冒名办卡透支欠款:
有人通过买来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你的身份证,在网上骗取银行的信用,从银行办理出各种各样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然后银行可能直接将欠费的催款单寄给了身份证的主人,你说可恶不可恶,别人冒你的名花的钱,还要你来还上。
(五)案件事故从天而降:
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什么身份,干些坏事,如果犯了什么案或发生什么事故,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依据身份信息找到你的头上,你可能还觉得这是哪跟哪啊?可是,这些案件事故的烦心事就来了,就算查清楚也会把你搞得精疲力竭。
(六)不法公司前来诈骗:
最可恶的是不法公司到你的门头上来诈骗你。因为他们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编出来些耸人听闻的消息,甚至对你的哪个朋友、同学或亲戚知根知底,还能报出姓名与单位,在你心神不宁之时,可以做出错误判断,在慌乱中上了骗子的当。
(七)冒充公安要求转账:
这就是胆大妄为的不法分子,敢于冒充公安局的名义,报出你的个人信息,然后说最近经常发生诈骗案件,提醒你某个帐户不安全,要你转账,还告诉你一个公安的咨询电话,你一打那个电话还会得到确认,然后你信以为真,转账了。虽然上当人不多,但时有耳闻。
(八)坑蒙拐骗乘虚而入:
因为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那些躲在暗处的人会费心心机地想法子坑你、蒙你、拐你、骗你。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稍不留神,可能就会落入坏人的圈套。因为,他们可能会冒充你的朋友、你的亲戚或你的同学,甚至以假乱真,有时的确得非常小心。
(九)帐户钱款不翼而飞:
有些人不敢在网上消费的最大障碍就是怕信息被泄露;还有些不法分子办一张的你的身份证,然后挂失你的银行帐户或信用卡帐户,然后重新补办你的卡,再设置个密码,如果你长时间不用卡,里面的钱款说不定已经不翼而飞了。
(十)个人名誉无端受毁:
个人信息被泄露后,出的任何事都牵连上你了。本来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别人冒用你的名义所干的一切坏事都归到你的名下了,那怕最后费心周折得个清白,但再怎么说你的个人名誉还是受到了破坏,至少不会提高你的声誉。
借贷是不会泄露个人信息的,并且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因为一旦信息泄露,很可能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对哪一方都不会有好处。但是,如果发生个人信息遭借贷方泄露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以此给自己带来的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怎么算个人借款利息
      怎么算个人借款利息? 一、怎么算个人借款利息 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的复...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一、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


·如果遇到供应商拖欠货款怎么办?
      如果遇到供应商拖欠货款怎么办?经销商和供货商的合作关系,双方一般都是以书面合同作为重要依据的。如果供应的物品数量、质量都是符合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就没有理由一直拖欠货款。并且相信双方当时对于货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都在合同当中有约定。但是遇到这种情况,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


·对于老头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老头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但需要提交相关欠条等证据材料。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是在被告所在地(即户籍地或办理了居住证明的居住地)或者原告所在地(即户籍地或办理了居住证明的居住地)都可以进行起诉。两个法院可以任意选择一个自己方便的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有签订借款合同,...


·企业股东变更后原有债务归属是怎样的?
      企业股东变更后原有债务归属是怎样的?一、企业股东变更后原有债务归属是怎样的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


·福建省高院夫妻一方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
      福建省高院夫妻一方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一个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必然要涉及到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收票据等债权债务,所以说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而非偶尔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一、...


·如何确定债权人撤销权如何列诉讼主体,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何确定债权人撤销权如何列诉讼主体,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体有哪些? 1、撤销之诉的原告 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


·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一、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 一是双方当事人...


·普通债权人怎样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人们如果认为国家机关部门在执行其任务时,侵犯了其合法利益的,人们是有权想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是不是任何人任何时候处于任何情况都可以向法院对国家部门提起诉讼呢?其实是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中国公民或者是社会上其他一般组...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让的是债权人将自己合适所有,并且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是需要签订一份协议的,即债权转让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