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哪些,债权债务包括什么? 一、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
1、谁负责提供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2、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二、债权债务包括什么
(一)会计角度:
债权: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等。
债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税费、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等。
(二)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6、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债权债务一般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从会计角度来看,应收账款是债权,短期借款是债务。很多人都没能处理好债权债务的关系,因而导致毁约,或者造成纠纷的发生。所以在面对债权债务时,我们要做到及时遵守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都有哪些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1)侵犯的具体客体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侵犯的对象主要是一般的公款,也包括其他的公物及特定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中七种特定款物的专用制度,侵犯的对象限于特定款物。(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挪用公款归...


·借条写的别人名字诈骗行为怎么处理?
      借条写的别人名字诈骗行为怎么处理? 一、借条写的别人名字诈骗行为怎么处理? 借条写的别人名字诈骗行为若满足诈骗罪立案标准后可以报警处理,果名字都是假的且拒不归还借款,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采用了欺诈的手段,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


·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
      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 一、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只要是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如果一方违约,也就是出借人不把钱借给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还钱给出借人...


·企业追讨欠款起诉程序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


·夫妻离婚共担债务怎么分担(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
      夫妻离婚共担债务怎么分担(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二)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法院?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法院?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一、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法院么 根据《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并不影响该债权转让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当然,这也是有一定保护期限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诉讼时效。对于债务纠纷来讲,此时就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法律中规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民间借...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中不管是进行债权的转让还是债务的转让,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转让行为就是不生效的。但需要注意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生效要件不同,那到底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1、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
      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刑法规定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第2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


·拖欠信用卡钱会坐牢吗?
      信用卡是一种有区别与储蓄卡的银行卡,其实也就是提前消费的一种媒介。公民在向银行申请了信用卡之后,使用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发卡银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操作才行。但现实中有的人却欠了信用卡的钱,也没有及时的偿还。那欠信用卡钱会坐牢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1、如果银行同...


·一、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时应当按照违约的情况来进行认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