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二手房交易方式包括几种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购买什么商品,这都会涉及到交易的问题。而要是说到交易方式的话,则通常就是指实际购买商品的时候支付对价的方式了。在交易二手房的时候,由于二手房属于不动产,因此在交易方式上面就与普通动产的交易不同。那法律中规定的二手房交易方式包括几种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方式包括几种
以付款方式来划分,二手房交易共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买卖双方均为一次性付款购房。
指出售物业的业主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得,而二手房买家也是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由于交易中房产证及房款都不存在任何不便之处,因此此种交易为二手房交易中最简单的方式。只要双方交清房款,办理好房产证过户手续就可顺利完成交易了。
(二)业主为一次性付款购房,买家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
由于业主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业主持有房产证。买家以按揭方式购房,需先与提供按揭的银行签贷款协议,经与按揭银行合作的评估公司评估后,确定买家可以贷款额及年限。买家需将非贷款部分的房款交由中介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或银行(目前已有少量银行开展此业务)托管。在房产过户后,业主可收到此款项。买家持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所贷款项将由银行一次性付给业主。
(三)业主以按揭方式购房,买家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当交易物业是由业主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时,必须先付清业主的购房贷款余额,将房产证由银行赎出,才可将房产证拿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与第一种方式相比,多了一道赎出手续。
(四)买卖双方均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
此种形式是二手房交易中最繁琐、也较常见的形式。首先业主需到按揭银行将房产证赎出(在业主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与买家协商,由买家出资代为赎出。如买家也无力一次性支付余款,则可通过融资机构的介入来解决)。其次,买家与为其提供按揭服务的银行签定贷款协议,经与按揭银行合作的评估公司评估后,确定可贷款额及年限。买家需将房款中的非贷款额交由中介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或银行托管。同时,持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户后,业主可先收到非贷房款部分,在买家到银行办理完按揭手续后,所贷款项将由银行一次性付给业主。由于该方式手续繁琐,一般都需要中介公司介入,协助办理赎契及房产过户手续。
二、二手房交易存在哪些问题

(一)缺少房产证
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依公示公信原则以登记为物权成立要件,房屋产权登记,又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关系。房屋的物权凭证就是房产证,如果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受人则将面临不能按预期得到房子的风险。
(二)产权不明晰
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的房产都只归一人所有,有些房屋有多个共有人,最典型的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还有继承人共有,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三)出售房屋还在租期内
房子现在属于供不应求的资源,所以有好多待出售的房子,房主都会用来出租来赚取租金的。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房屋还处于租赁期,这就会对买受人使用房屋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或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房屋是否还处于租赁期的话,买受人就有可能买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者是正在使用的房产。《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法通则》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买受人购买房屋时一定要重视这一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土地使用性质不明确
二手房交易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出让土地要交土地出让金出让获得的土地可以转让、抵押、出租、使用、收益;划拨土地不用交土地出让金,但是只可以使用、收益不可以转让、抵押、出租,如果要转让、抵押、出租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除此之外,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剩40年,如果买受人还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这样的二手房就不划算了。
(五)房产所在地段已列入市政规划
现在不论大小城市都在进行城市规划、城市改造,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的原因就是其房产所在地被列入城市拆迁范围,多则5~10年左右就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其房屋的采光、周围设施都会受到影响,所以才会采取一定的低价吸引购房者前来购买。面对这样的情形,买房前还是很有必要对目标房产是否被列入市政规划进行详细了解的。
(六)购房合同条款约定不明
由于普通购房者对房屋买卖合同一般知之甚少,面对二手房中介提供的不太明白的购房合同,一定要仔细阅读,不懂的如有必要可以向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是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是应该在合同中写清楚的。比如合同的主要条款,关于合同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房屋的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而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按揭购房的方式。而在按揭购房的时候也区分了不同的情况,包括业主为一次性付款购房,买家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业主以按揭方式购房,买家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买卖双方均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也要注意不是所有人都是可以获得贷款申请的。因此,建议最好先申请下来了贷款之后,再签订购房合同。


·强迫交易罪判刑了还要罚款吗
      强迫交易罪判刑了还要罚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涉嫌强迫交易刑事犯罪的罪犯,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时,有权依据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情节认定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情节认定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情节认定规定是发现有人员伤亡,但是却不立即来进行救助,逃离现场的,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


·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一、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1、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的话员工需要自己准备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拿到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处理?
      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的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多方面原因,但是发生后该怎么处理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已经属于重大交通事故了,赔偿肯定是少不了的,但是具体该怎么处理很多人并不知道。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处理“的问题。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处理:1、...


·一、交通事故新伤残鉴定标准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新伤残鉴定标准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级残疾 1、级重度智力障碍。 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三肢瘫(肌力1级)。 5、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植物性生存状态。 7、迁延性昏迷状态。 ...


·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区别有哪些
      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区别有哪些机动车车主需要购买的保险中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等。而很多人其实是分不清楚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的。针对这个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告诉您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区别有哪些。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区别有哪些(一)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


·车库当住宅出租了能起诉吗?
      车库当住宅出租了能起诉吗?可以起诉,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业主擅自将原本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用于居住的行为,已经改变了车库的用途。此外,将车库如果住户居住时私拉乱接水电、污水管...


·故意撞车对方拒不承认就不能定罪判刑了吗
      故意撞车对方拒不承认就不能定罪判刑了吗?故意撞车对方拒不承认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故意撞车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


·福州醉驾车未年检会怎么处罚?
      福州醉驾车未年检会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关6个月(发生伤亡的判刑)、5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 未年审车辆,上路一经查实,交警部门将暂扣机动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并记扣3分的处罚。 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实施谁交印花税?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实施谁交印花税?由总公司承担,并且,分公司也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必须经总公司授权后才可以签订,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最为频繁发生的事故了,不少人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可能因为事故发生的轻微或者想要更便利地解决纠纷,此时往往当事人双方会约定签订一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那么此时问题就来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为了解决您的疑惑,的我们在下面将会给您仔细的做一番介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