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现如今有很多人在工作中受伤,简单的来说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或者职业病伤害。现在在我国因公受伤是越来越常见,那么工伤计算标准与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您一起来看下!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视为工作期间受伤的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为确认工伤的,劳动者依法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
一、职工工亡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工
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二、工伤事故赔偿范围
1、侵害人致人残疾的,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者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自定残之月起,赔偿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但最低不少于一年。
2、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的赔偿
3、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4、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5、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6、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7、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职工要是因工死亡的话,一般是对其家属进行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的赔偿。但是在具体的赔偿标准上面,可能各个地区规定的不一样。因此在实践中还需要当事人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计算。
三、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般工伤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月。)(单位支付)
7、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24月本人工资22月20月18月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本人工资90%85%80%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 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六级 20周岁以下3630 20-30周岁3025 30-40周岁2420 40-50周岁1815 50-55周岁1210 55-60周岁65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注:用人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按照标准的120%发给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12月本人工资10个月8个月6个月 注: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 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1年1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0.8个月0.4个月0.2个月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20周岁以下2418126 20-30周岁2015105 30-40周岁161284 40-50周岁12963 50-55周岁8642 55-60周岁432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注:用人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按照标准的110%发给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领取:
(一)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注一: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注二:应按月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未成年子女一次性支付至18周岁。配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次性支付至75周岁,最长不超过20年。)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苏州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注: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因为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但是最重要的就是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还要根据工伤的情况。一般工伤只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和食宿费、治疗费、护理费、工资福利等等。
·高温费计入工资总额吗?
每年到了夏天,天气炎热,户外工作的员工都可以从企业那里拿到一笔高温费,尽管金额不大,但是也是一种福利。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高温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因为这个直接关系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那么高温费计入工资总额吗?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高温费计入工资总额吗?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
·工伤有哪些赔偿,工伤的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工伤通俗的来讲,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五险一金中其中一项就是工伤保险,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而且当事人有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当事人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如果符合工伤,当事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费的,就比如抚养费。那么,工伤有哪些赔偿,其中工伤的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关于这个问...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是什么?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是什么?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全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证据...
·不认定工伤的协议怎么写
不认定工伤的协议怎么写?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因工伤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1、甲方于年月日与乙方 协议约定, 针对乙方在甲方因工所受的五级伤残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可是五险一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可是五险一金包含什么以及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相信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及工薪阶层都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章丘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为您讲解一下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
一、五险一金包括哪些内容?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什么?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什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职能,在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化、规...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并在这个期间履行应有的工作职责。如果与单位约定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直接处在正式职工期间内,则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二、相关法律依据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
·旷工开除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候会遇到职工旷工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要将其开除,单位是否需要向旷工职工支付补偿金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 ?职工旷工被辞退有没有补偿金 ?的相关知识,希望您在看后对此方面会有所了解。
一、对职工旷工的处分
1、《劳动法》的规定是:
第二十五条 劳动...
·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
·未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需要出示劳动关系证明的时候,拿出证据即可。《劳动法》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