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

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一些公共场所经常可以看到贵重物品请保管妥善的提示标志,也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遗失物公告栏,丢失东西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常见,相信很多人都有丢失东西的经验。那么,我们国家的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一、法条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一十八条?【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二、法条解释【解释】本条是关于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的规定。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许多立法例。例如,法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无主财产属于国家。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属于任何人之物,得为公众共同使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海关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邮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在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无人认领的,由地区邮政管理机构负责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口国际邮递物品,在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无人认领的,由海关依法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处理办法,由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仓库盘盈物资及无主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了无主货的确认:盘点检查中发现的不明货主物资,自发现之日起3个月内,仓库应采取必要措施寻找货主。3个月期满后确实找不到货主时方可确认为无主货。记人无主货账。第六条规定:盘盈物资和无主货要单独存放,单独及时建账、建卡,专人保管和保养。第七条规定:盘盈物资入账后即可处理;无主货从确认之日起,半年内要继续寻找货主,半年内未找到货主,又无人认领时,可作变卖处理。 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或者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缴国库。主要是物权法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首先并不是所有的遗失物一丢失就都归国家所有,它是有一个过程存在的,国家会发布一个招领公告,也就是我们经常能看到的遗失物公告,如果经过一年还是没有人领取,就归国家所有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向律师咨询。


·如何处理与精神病离婚婚前财产问题?
      如何处理与精神病离婚婚前财产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


·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不太一样的,比较诉讼离婚是由公权力进行判决,来结束夫妻关系。那么您知道民法典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民法典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更改需要有哪些条件?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更改需要有哪些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


·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吗?
      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吗? 一、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吗? (一)、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


·一、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吗?
      一、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吗?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虽然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但是还是要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二、...


·什么是引诱幼女卖淫罪
      什么是引诱幼女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 1、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婚姻没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吗?
      婚姻没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一般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此,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法律效力:1、符合时间要...


·女方产后多久男方能离婚诉讼?
      女方产后多久男方能离婚诉讼? 女方产后多久男方能离婚诉讼?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生产一年后可以提出离婚。 《民法典》 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


·女方提出离婚应该退彩礼钱吗?
      女方提出离婚应该退彩礼钱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二)双方办...


·一、浦乳期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浦乳期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