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位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非法集资的犯罪活动。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目前,在一些涉及金额巨大的集资诈骗案中,都是由单位组织策划的。我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单位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单位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其中,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单位集资诈骗,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集资诈骗犯罪的危害是什么?
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是以集资的面目挤入合法资金市场的,侵犯的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因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具有一定的广泛性。被骗人数的广泛性,也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点之一。而普通诈骗罪的行为人也可能一次行为诈骗多个被害人。如果行为人以借款为名多次诈骗了众多受害人,但每次诈骗的却是特定个人或单位的钱款,即使受骗人数众多,也不能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因此,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集资诈骗,必须能够证实行为人实施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对未实施此行为的诈骗行为,应认定为普通诈骗行为。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集资诈骗罪量刑分为两块,对单位执行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人判处刑罚。其中根据集资诈骗金额多少及犯罪情节,判刑标准从拘役、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而罚金的标准是两万以上,五十万以下。非法集资的危害很大,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及金融秩序。


·监狱立功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监狱立功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


·刑事诉讼法勘验包括哪几种?
      日常生活中,发生盗窃、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派出警力到现场进行勘验。在众多的刑事侦查手段中,勘验应该是用的最广泛的一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也有明文的规定。除了现场勘验,还有其它一些类型。那么刑事诉讼法勘验包括哪几种?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刑事诉讼...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有哪些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哪些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


·报警人的撤诉了还会有刑事责任吗?
      报警人的撤诉了还会有刑事责任吗?报警人撤诉了之后不一定会有刑事责任,因为如果属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追究民事责任,不影响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对于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也可以单独提...


·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都是与贿赂行为相关的,在很多方面也存在了相似之处,因此不少人就以为介绍贿赂属于行贿罪当中的一种具体形式,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是两种独立的犯罪,有一些具体的区别。那到底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1、...


·执行拘留多久送看守所?
      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照法律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采取一定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强制措施很明显的一个特征则是具有强制性。那么,执行逮捕多久送看守所?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


·贩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贩卖儿童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拐卖儿童罪,这主要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如今,我国对这样的行为打击是比较严厉的,只要构成贩卖儿童罪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法律中对贩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


·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是什么
      刑事犯罪的对象,其实也就是指此罪侵犯的对象。《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罪名侵犯的对象都是不同的,那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是什么吗?而要是经过认定,确认行为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话,此时又该怎么进行处罚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是什么信用卡诈...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一年就可以不用坐牢了吗?
      不是不用坐牢,只有过了一年的考验期才能决定是否要坐牢;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3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严重了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严重了?检察院批捕的话性质就比较严重了,说明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