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案件中如何确立劳动关系

当代社会,工作是每一个成年人都需要的,是人们生活的收入来源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会遇到一些困难,有时候甚至还会发生工伤。发生工伤后会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费用,但是,工伤案件中如何确立劳动关系呢?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伤案件中应该如何确立劳动关系。


一、工伤案件中如何确立劳动关系呢

当前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伤的情况,当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时,往往提交不出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特别是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更是如此。此时用人单位为逃避承担赔偿责任往往又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在劳动关系未确定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而是告知劳动者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当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不服裁决而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是否受理该类案件在实务中存在很大分歧。

有观点认为,在工伤认定中如需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法院不应受理,应当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工伤认定部门)在工伤认定中解决,即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附属职权。有观点则认为,当事人要求确认工伤认定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在劳动仲裁受理后,如当事人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此属于确认立诉。

二、法律依据

第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首先必须审核确定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因为工伤认定中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直接关系着该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以及工伤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所以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处理工伤争议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实践中,不少工伤争议的争议焦点就集中在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上。遗憾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工伤保险条例》均没有对谁有权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劳动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5年4月14日,山东省劳动保障厅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鲁劳社函[2005]135号)第2条规定: ;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于其无法提供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致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难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确定。 ;上述规范性文件虽然是规章,但足以说明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

第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该条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具有审查权,而非确认权。也就是说,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职权。根据第19条的规定,工伤认定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依照法定条件,确认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即对事故伤害性质进行 ;定性 ;。如果赋予工伤认定部门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具有认定权,不但抹杀了工伤认定本身的特点和性质,也超出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工作中的职责范围。从目前人员编制、职能设置、经费来源来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际上也是不可能包揽一切的。

第三,依照《劳动法》第83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就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问题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后,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予以受理,这显然是确认立诉。因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实行的是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且劳动仲裁也并非实行一裁终局制,如果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那么仲裁裁决的效力就无法确定,劳动关系也就无法确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是无法就工伤问题作出认定,劳动者的权益仍无法获得保护,所以在仲裁已经受理的情况下,法院也应当受理此类案件,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作出最终确认。 可能有人会担心,如果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就可能存在须经过繁琐冗长的程序,即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关系确认——仲裁——一、二审民事诉讼一一工伤认定结论——行政复议——一、二审行政诉讼,才能就工伤问题作出认定,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及时保护。笔者认为,可能存在的冗长程序不应该成为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的理由。如果法院不受理,则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就无法最终确定,劳动保障部门又以此为由坚决拒绝作出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的权益就更无法获得保护,显然对劳动者更为不利。如果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话,则劳动者至少还有获得救济的机会。

第四,可能有人认为,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14号)第1条规定的三种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因而法院可以不受理。笔者认为,该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的三种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仅是列举式条款而非排他性条款,并不是说只有这三种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而将其他纠纷排除在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之外。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作为确认之诉,法院受理理所应当,且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先例。如当前大量存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发生的争议,本应当首先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法院均予以受理了,这足以说明法院是受理此类确认立诉的。
我国相关的法律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指出谁有权力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主流观点认为,如果发生工伤的当事人要求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由劳动仲裁在解决工伤问题时一并解决。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困惑的额,我们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劳动合同续签几年好劳动合同续签一般企业的做法是签三年
      劳动合同续签几年好劳动合同续签一般企业的做法是签三年,法律没有对续签的年限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不续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部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


·公司就员工的工伤上报时间有限制吗?
      公司就员工的工伤上报时间有限制吗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


·疫情在家隔离期间发工资吗?
      在家隔离期间发工资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如劳动者未感染、不属于疑似感染或密切接...


·劳动仲裁中由哪一方提出证据
      劳动仲裁中由哪一方提出证据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


·劳务关系人员工伤待遇可以赔偿吗?
      劳务关系人员工伤待遇可以赔偿吗根据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典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


·征地工作程序步骤包括哪些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二)现状调查及确认。(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五)征地的审核、报批。(六)征地公告。(七)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


·北京海关5年工龄能拿多少工资?
      现在许多大学生努力工作以得到海关工作人员。对于职场新人来说,海关工资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当然,已经参加工作的人也对工龄工资的问题感到困惑。接下来,我将向大家介绍北京海关5年的工资是多少。1. 公务员薪酬规定基本工资2800元;文员3000元;分院级3100元;分院级3300元;副...


·工程承包合同书格式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同书格式怎么写?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当中,为了保障工程建设中,甲乙双方能够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并且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如期完成,双方就要签订工程合同,这时候可能就会有人问,“工程承包合同书格式怎么写?”,下面本站我们将会为您解答。 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


·如何签电子劳动合同
      根据人社部官方文件的要求以及《电子签名法》的规定,HR首先需要通过互联网寻找可以开展电子合同综合业务的第三方合作机构。接下来劳资双方均应认真阅读该机构公示的操作指南和服务流程,对电子合同业务的办理做到深入了解。第三步:劳资双方应根据平台指引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方需提供营业执照、上传...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竞业限制是企业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被企业广泛使用。那么,在法律上,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呢?这些人员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可以作...


·2200底薪如何算工资?
      2200底薪如何算工资?2200底薪,应当在扣除公司代缴的社保待遇后来计算工资,另外还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奖励工资待遇。工资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