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信用卡诈骗5000元是否构成犯罪

如今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信用卡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如果使用不当的话,可能会产生巨额的利息。并且非法使用信用卡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信用卡诈骗罪就是最为常见的关于信用卡犯罪案件中的一种。那么,信用卡诈骗5000元是否构成犯罪?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本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二、本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5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工作的重点。

一般来说,数额达到5000元就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了,这是信用卡诈骗罪的最低标准。
从上可知,信用卡诈骗5000元是构成犯罪的最低标准,如果情节较轻又有悔罪表现,及时归还诈骗金额,公诉机关是可以作出酌情不起诉的处理的。因此,您都应该合法使用信用卡,杜绝利用信用卡犯罪的行为。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构成间谍罪的主体是哪个?
      间谍罪的主体是哪个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组织、个人,但本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


·公民缓刑结束后可以出国吗?
      缓刑只是国家给那些服刑时表现特别好的罪犯一次提前重获自由的机会,但严格意义上缓刑并不意味着罪犯身上的刑罚就被取消了,他们仍然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视,所以缓刑时的一举一动都需要符合规定。那么,公民缓刑结束后可以出国吗? 一、公民在缓刑结束后可以出国吗? 缓刑期间可以出国吗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 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要是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传授犯罪方法罪。在量刑之前,需要先对相关行为作出认定,那么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


·洗钱罪最低认定金额是多少?
      洗钱罪最低认定金额是多少? 一、洗钱罪最低认定金额是多少? 洗钱罪最低认定金额没有数额标准,只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即可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


·伪造签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伪造签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伪造签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罪犯哪些情形不能监外执行
      罪犯哪些情形不能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


·刑九终身监禁规定是怎样的?
      刑九终身监禁规定是怎样的?只有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才会被判处终身监禁,《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1、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2、《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后段)规定:“数额特别巨大...


·什么是单位受贿罪 如何正确认定单位受贿罪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到底什么是单位受贿罪呢?除了了解法律中的定义外,还需要做出认定才行。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以次充好算诈骗罪吗
      以次充好并不能构成诈骗罪,这是民事行为不是刑事案件意义上的诈骗,刑事犯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该行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可进行双倍索赔,所谓欺诈是通过对方的错误描述,而使你对产品发生了错误认识,而进行购买,或者你还可以通过产品质量法,引起以此充好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生产假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生产假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生产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