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抚养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享有的权利。虽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灭失,但子女仍是二人共同养育的,因此,夫妻双方都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应包括什么,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注意事项和协议范本。


一、协议内容

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3、探视权的规定;

4、其他约定事项。

二、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注意事项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4、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离婚子女抚养协议协议范本

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一)抚养权

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探望权

1、男(女)方________对孩子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最容易产生分歧的事项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所做的规定十分详实具体,如果在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上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正确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相关问题。

·什么情况算是胁迫结婚?
      什么情况算是胁迫结婚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胁迫,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此胁迫结婚有下列几种情形:(一)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


·最新婚姻法抚养权能变更吗?
      只要牵扯到了抚养权的的问题,一般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上法院庭解,抚养权一般都会判给有能力的一方,那么最新婚姻法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一方不让探望孩子...


·离婚后改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离婚后改孩子抚养权其实也就是在离婚之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这虽然是法律允许的,但在实际进行变更的时候,却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这一点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那究竟离婚后改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改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有下列情...


·一、离婚纠纷案件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纠纷案件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


·一、结婚7年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结婚7年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人民法院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最高...


·一、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
      一、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判刑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婚姻法》中有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未成年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那具体说来,父母在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给未成年子女呢?这是让很多人都感到头疼的问题,往往也是比较容易产生争议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


·不离婚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而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是不会出现的,但没有出现过并不代表就一定不能分割。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虽然此时也允许在婚内分割财产,但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不离婚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离婚分割财...


·一、没领结婚证分开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一、没领结婚证分开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


·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终结而结束
      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终结而结束,即使离婚夫妻双方仍有对孩子抚养的权利。那么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有什么惩罚呢?如果不履行抚养权,可由法院强制实施,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可构成遗弃罪,根据刑法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