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对于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是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那么,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据的规定有哪些?就让我们来介绍下吧。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据有哪些
1、征收决定由谁作出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2、征收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各地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规定
21个省份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生条例中均明确规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而北京、天津、江西、青海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省或市人民政府制定;上海和甘肃要求社会抚养费征缴遵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云南规定,按照《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对超生夫妻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以下为广东、福建、浙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2)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3)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福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3)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4)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育的子女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按一个子女数计算。
3、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7)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8)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所以对于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不论是何处,只要是超出生育的夫妻就必须要缴纳。至于具体的处罚金额,根据各地的不同规定进行缴纳。
·行政不作为国家如何赔偿?
行政不作为国家如何赔偿?行政不作为国家若是赔偿一般只会支付现金,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将行政机关不作为纳入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但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出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字眼。对此,这并不是说国家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的,不属于赔偿范围...
·一、离婚官司财产非要评估吗?
一、离婚官司财产非要评估吗?
打离婚官司的过程当中不是必须要对财产进行评估,除非双方对某些财产的价值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由财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财产不是打离婚官司的前置性条件。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
·一般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离婚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虽然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是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其中都会涉及到收费、条件、材料以及流程的问题,只不过在具体的内容上面就不是一回事了。那其中您知道一般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般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
·离婚不给抚养费会怎样?
一、离婚不给抚养费会怎样?离婚不给抚养费的话,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由当事人来进行诉讼的,婚姻法当中37条规定离婚之后一方抚养子女的话,那么另外一方的话,必须要承担相应的生活费用和教育的费用,这种情况之下,法律会做出一个公正的审理判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
·家暴保证书净身出户具有法律效力吗?
家暴保证书净身出户具有法律效力吗?家暴后写的净身出户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议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约定。如果为避免以后因此发生纠纷,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起草,这样能帮助受害人尽快的妥善完成这个过程。净身出户保证书没有明确的书写要求和格式,只要双方就内容达成一致表达清晰即可。二...
·夫妻一方婚内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
夫妻一方婚内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
一、夫妻一方婚内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和诉讼两种,至于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夫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才行,因为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像是在,不少人对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这二者的区别都在哪里。
一、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都有哪些
对于要离婚的当...
·宣告婚姻无效监护人该有谁来当?
宣告婚姻无效监护人该有谁来当?
监护人还是由自己的父母来进行担当;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伴随着改革开放市场化经济的繁荣发展,年轻人的婚恋观念也在发生着巨大的转变,从最早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演化到如今的奉子成婚已成为一件平常而又能被大众所接受的事情,这样的特殊情形下所缔结的婚姻也能够受到亲朋好友的祝贺,所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未婚先...
·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
在这个形形色色的社会上也总是会有少数非常不合格的父母,父母双方离婚之后不仅互相推卸照顾孩子的责任,不用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愿意给孩子最基本的抚养费,甚至还用自己没钱为由一次次拒绝对方的讨要。那么对于那些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呢?
一、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
并不是所...
·离婚以后再想要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以后再想要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办?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