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土地使用证明,对于集体土地一般都是由乡村政府进行划分获得的,并不是属于个人的土地而是集体拥有的土地,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集体土地能不能进行流通,不知道集体土地能不能继承。那具体来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当前对于集体土地的认知很多人都不了解,其中有许多是本身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人都不知道集体土地的到底是怎样的,和普通的土地使用有什么区别,这很可能会给自身带来一定的麻烦,所以我们必须要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这类问题有所了解,了解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农民土地入股合作协议
      农民土地入股合作协议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需要明确入股土地的具体位置,它的的用途(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还是房屋租赁等)。以及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价为多少股或者折合金额是多少。同样还需要列明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内容包括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承包合同编号等信息。 ...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规定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规定是什么?集体土地,一般使农村土地,只能一个村户籍人员之间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受理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会办理过户,不对外村户籍转让。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含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下同)的,按本办法给予补偿。拆迁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 宅基地集体...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该如何进行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该如何进行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在买卖房屋的时候是需要方面及时的出示的,而且这个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不动产产权的证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个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那么将会影响到相关的不动产的部分权力的行使,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该如何进行办理? ...


·刑法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刑法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没土地使用证应该如何处理?
      没土地使用证应该如何处理? 一、没土地使用证应该如何处理? 没土地使用证应该可以进行补办,需要以下材料来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


·广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有很多种类,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农村土地使用证等,办理不同的土地使用证需要的资料和流程等都有所差别。土地使用证在一定情况下是必须要进行办理的,下面就是广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地址备案需要递交的资料如下: 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他能判断房屋合法权属或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以下10类材料: 1、《接管房地产通知书》(直管...


·六安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方面现在来说非常的常见,我们也知道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发展非常的快,所以需要建设一系列的基础设施。所以我们国家在征地的时候会给我们一定的补偿的。其实各地区的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六安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呢?《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


·土地承包股权收益算遗产吗?
      一、土地承包股权收益算遗产吗? 土地承包股权收益是可以算作遗产来进行继承; 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1)公民的...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速推进城市化,土地使用的改变就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征地就是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之一。国家政府向农民征收土地,就会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这就是征用补偿制度的来源,目前我国的征用补偿制度还在逐步的完善中。政府征用补偿都是按照标...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