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那么,法律上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都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怀孕女职工有休产假的权利,那么,女职工如何休产假?请看详细内容。

一、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都有哪些
凡男女职工从事同样的工作时,享有领取同等劳动报酬的权利;对女职工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其工资待遇;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对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实行女职工“四期”(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间)保护,在月经期间不得让她们从事高空、装卸等繁重体力劳动和低温、冷水作业,应临时安排其他工作;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的时候,用人单位应予以减轻工作或调换轻便工作,其原标准工资不变;在怀孕满7个月和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一般不得让其从事夜班工作。
二、女职工如何休产假
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算作劳动时间。怀孕的妇女由于种种原因而终止妊娠,享有终止妊娠后的休息权。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怀孕的女职工作为社会工作中的特殊群体,和一般的劳动职工是不同的,因为她不仅关系到孕妇本人的身心健康,还关系到胎儿的健康发育。劳动者应道知道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都有哪些,如果快要生产应知道女职工如何休产假。这里特别要提醒劳动者流产也是享有产假的,但是职场上用人单位往往不予批准,这时,劳动者最好咨询一下专业律师,让律师给您支支招。


·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流程
      夫妻离婚后,除了要确定对孩子的抚养权,还涉及到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孩子上户口或户口迁移,关系到孩子未来的生活和教育。有些夫妻会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取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又该怎么办理小孩的户口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流程 。 一、关于小孩户...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不是想离就能离的,夫妻如果要离婚,首先要满足离婚的条件。而在离婚条件中,便包括一方没有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从男方的角度来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在下列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 女儿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由子女自己选着哪方。 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


·法院不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不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


·可以打电话去起诉重婚吗?
      可以打电话去起诉重婚吗?可以的,打了电话之后也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如果当事人要进行起诉的话,是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如果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和常住地不一致的话,可以到常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对于要起诉配偶重婚的话,可以按照上面的规定来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如果有特殊的情况...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


·离婚后如何付抚养费呢?
      我们知道离婚不仅仅涉及到解除夫妻之间人身关系,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用的支付。以及探望权等等问题,那么离婚后如何付抚养费呢?抚养费应当怎么计算呢,对于成年子女是否还需支付抚养费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无论父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子女都不可能在离婚后仍...


·重婚案件中的第三者能否追究重婚
      重婚案件中的第三者能否追究重婚 一、重婚案件中的第三者能否追究重婚? 第三者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


·国家赔偿免除情形有哪些?
      国家赔偿免除情形有哪些? 国家赔偿免除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


·遗赠抚养可以是子女吗?
      随着近几年空巢老人的话题不断,您越来越关注空巢老人的现况,空巢老人指自己独居的老人,包括了膝下无子女的也包括有子女但是并未尽到赡养老人责任的,为了解决这一情况,我们推荐老人可以与遗赠抚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抚养人代替子女尽到赡养责任,但是问题来了,遗赠抚养可以是子女吗? 一、...


·如果没钱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相信我国公民对于社会抚养费这一法律名词并不陌生,我国制定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我国国情来制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但是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很多人在超生的情况下,却没有经济能力向国家支付社会抚养费,其实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如果没钱给抚养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