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如果确定该员工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就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的建立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但是首先要将这段劳动关系合法化了才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益,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呢?我们这就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1、与目标达成相结合一切激励都要与目标达成相结合,激励的目的是要员工能够以更大的心力来创造更好的业绩,以此来回报股东,回报社会,所以假如激励的行为跟绩效不挂钩,那这种激励就是空的,是没有任何作用的。2、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一切激励方式都要使精神激励跟物质激励相结合,最好是按照6∶4的比例来分配,60%精神层面的激励,40%物质层面的激励,能达到7∶3更好。尤其是对于更高职位的人来说,他们需要的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的比例应该是7∶3,高职位的人更看重的是面子,要的是自尊心和荣誉感,低职位的人要的是物质层面的激励多一些。激励员工的时候,要根据激励对象的层次,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3、正向激励与反向压力相结合要让正向激励跟反向压力相结合,也就是“推”跟“拉”要结合,不能只给正向的激励疏忽给压力。压力也是协助员工成长的一种方法,有压力才能开发出员工的更多潜力。4、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要牢牢记住一点:员工所要追求的是公平。要用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对待团队里的每一个人。让员工感受到公平、公正,有时候比给他提供任何物质的激励更有效。5、把握激励的时效性、及时性激励团队要把握奖励的时效性,也就是要奖得及时,罚得及时。假若员工取得了一些成绩,过了一年之后你才来奖励他,那时效性早就已经过了,起不到激励的效果。处罚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不能及时处罚,可能会让员工产生懈怠心理,觉得做错了事也没有关系。
二、怎样才能建立劳动关系?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与劳动关系相对立的各种关系。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作为用人单位来说,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很多情况下是在这几个个方面,第一是与目标达成相结合,就是员工在行事之事要以目标为动力,努力的完成业绩。之后就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员工在完成业绩之后要有相应的奖励。但一定要保持公平和公正,这样才能对员工和单位的发展有利。


·工龄计算方法有几种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
      工龄计算方法有几种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如劳动者的年休假,医疗期,甚至是劳动者在医疗期所取得的病假工资也与工龄有关。工龄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总工作时间...


·一、患病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患病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 患病职工的情况下,是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正常休医疗期病假,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班的,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支付1个月工资的...


·很多父母为了子女在外打工
      很多父母为了子女在外打工,把小孩一个人留在家里,由爷爷奶奶看护,但没有变更监护人,这种情况下,未满16周岁的小孩是不能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办到银行卡的,法律不允许,银行也不会办理。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15岁监护人不在如何办理银行卡吗 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是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相互的劳动合同的时候,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劳动者证明自己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唯一依据。那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


·外来工维权法律援助怎么申请?
      外来工维权法律援助怎么申请?您都知道,就我国的国情来讲,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发达,西部内陆地区较为落后,因此从经济开放以来每年都有无数的内陆人迁移到东部务工,有一些东部的黑心企业会因为务工人员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而克扣工资。那么,对于经济水平不高、文化知识水平也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


·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是正确的吗
      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是正确的吗劳动者往往缺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相关知识,在遇到劳动争议问题,迫于压力,往往走极端。劳动者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劳动争议问题中,应该走怎样的程序,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的原因是什么,本文就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的相关知识做简单概述。详情请咨...


·买了新房是一件大喜事,但是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装修房
      买了新房是一件大喜事,但是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装修房屋。房屋装修的效果将会直接影响入住后的居住质量。房屋装修要考虑价格、安全、舒适、健康环保等等因素,注意事项不可谓不多。那么,房屋装修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 一、亲自量房 量房是新房装修不可少的步骤,更何况量房关系到新房...


·上海十级伤残误工费多久?
      上海十级伤残误工费多久? 误工期限根据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鉴定报告确定。 二、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


·一、劳动法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一、劳动法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


·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在工作日上班够了8个小时之后,那之后的时间就属于个人休息时间,不过有些时候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劳动者休息时间安排其加班,那此时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 一、工作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