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办理房产公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活中,很多时候可能都会需要对房产办理公证,尤其是在进行房产的买卖、赠与、继承的时候,而有些情况下办理公证是为了增强法律效力,但有的时候确实必须要有的程序了,实践中,办理房产公证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办理房产公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产赠与公证应注意事项一: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
在现实的社会和公证实践中,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何的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更不具有公益性的赠与,赠与人就自愿地将自己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无偿地赠给受赠人,而且不设置任何条件、义务。遇到这种情况时,公证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审查双方当事人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真实目的,防止当事人为了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或政策,而明赠暗买。
房产赠与公证应注意事项二: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
《民法典》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对房产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产的所有权自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或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只有在办理登记等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房产的赠与才能对抗第三人。
房产赠与公证应注意事项三: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民法典规定此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这就是《民法典》中的”不能随意撤销”,换句话说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所以法律还赋予赠与合同中的法定撤销权。赠与合同中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在法定事由出现时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只要具备了法定事由,不论赠与的标的物如何,是否交付或登记,是否办理了公证,赠与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在办理房产公证时,当事人最好先搞清楚是否真的有必要办理,因为并不是所有关于房产的活动都是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的。同时也要注意,若是赠与房产的话,那么在办理了公证之后,那就不能在随意撤销赠与合同了。更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而对于房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而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撤销的情况,那到底房屋买卖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并不是统一的,在制定具体的标准之时,必须要遵守以下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一、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只是一种证明文书,证明其本身是没有期限的。 但其公证的内容可能有期限。内容具体有没有期限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9条、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


·引发房产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产生了合同违约,或者是针对房屋的
      引发房产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产生了合同违约,或者是针对房屋的某些质量问题,也就是说房产纠纷可能是各种各样的,但是目前我国司法界针对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当中除了诉讼协商之外,还包括仲裁解决,仲裁解决房产纠纷也是有适用范围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上海仲裁有没有针对房产纠纷的案例的适用范...


·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近几年金坛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金坛在建工程的数量也不断增多。同时,不可避免的拆迁补偿案件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对广大拆迁户而言,了解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很有必要的。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金坛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


·在实际购买房产时,对方给出了房屋的价格,购房者其实也是可以进
      在实际购买房产时,对方给出了房屋的价格,购房者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还价的,而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房屋买卖的一种谈判,其中很讲究谈判技巧的,如果技巧运用得到那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就能购买到一套满意的房产。究竟购买房产时有什么谈判技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房产时有...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很多地区面临着拆迁,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但是村民得到的补偿不合理也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希望您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拆迁补...


·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该如何处理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房款的,此时房屋的面积除了公摊部分外,就是房屋的实际面积了,也可以叫做建筑面积。但事后测量可能会发现房屋面积出现误差,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房屋面积出现误差怎么处理 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


·二手房过户后漏水责任谁担?
      二手房过户后漏水责任谁担?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房屋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的责任;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买房发现有漏水而卖方又没有提前告知,肯定是由卖方来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在交易完成前发现了漏水问题,那应该及时...


·什么样的一房二卖的合同是无效的
      房价受市场调节,在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虽然此时卖方与两个买方之间都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也不见得两份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实践中,什么样的一房二卖的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样的一房二卖的合同是无效的 以下三种情形下,商...


·房产证信息登记错误怎么办?
      房产证信息登记错误怎么办? 一、房产证信息登记错误怎么办 方法一、申请更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