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取得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或着诸如赠与、继承、卖买等方式引起的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土地使用权变更依法需要办理相关转让登记,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登记为要件。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

一、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

二、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a.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b.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c.因赠与或继承、买卖、交换、分割地上附着物引起;d.因土地交换、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e.因宗地合并或分立引起;f.因处分抵押财产取得土地使用权;g.更改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等。

三、土地使用权变更程序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

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变后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改变土地用途亦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变,在取得出让人和城市[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首先需要取得出让方或着划拨方,也就是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然后双方需要签订转让合同或着是赠与合同之类的相关文件,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然后按照国土部门的要求准备材料,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两地分居时间长了就可以离婚吗?
      随着现代社会节奏的不断加快,生活压力、经济压力、金钱压力等诸多问题变得越来越明显,伴随着此类社会现象的直接结果则是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人开始关注并且发出疑问:两地分居时间多久可以自动离婚?两地分居的婚姻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一、两地分居时间长了就可以离婚吗? 在法律上没有自动离...


·土地使用申请书例怎么写?
       您都知道土地是国家的,不管是政府机关单位还是私人开发需要用这块土地,都是需要写土地使用申请书的。那么您知道具体的需要写什么内容呢,接下来,我跟您写一个“土地使用申请书例”仅供您参考,希望有需要的下伙伴可以帮到你。 土地使用申请书例 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社会中经常出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比如随地吐痰,在公共场合吸烟扔烟头等,这些不文明的现象有损环境形象,当我们发现这种不文明的现象时,应该积极制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关于醉驾看守所可以吸烟吗的问题:醉驾看守所可以吸烟吗?看守所监舍内禁止吸烟。看...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会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进行征地,然后开展相应的经济项目。国家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所以国家在征地的同时会进行一定的征地补偿。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吉林...


·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集体土地,一般使农村土地,只能一个村户籍人员之间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受理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会办理过户,不对外村户籍转让。国有土地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最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相关知识吗,快来跟随我们的步伐一起...


·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程序是什么? 土地证名字错误可能的情况有两种:申请人和身份证显示名字一致但工作人员登记错误;申请人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两种情况更改名字所需材料和办理机构相同。除姓名有误外,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要进行土地转让需满足土地未被法规限制转让权利等四项条件。来看一...


·公安局异地抓人能被无罪释放么?
      公安局异地抓人能被无罪释放么?公安局异地抓人可能能被无罪释放,批捕只能说明检察院认为证据足够了且准备提起公诉。但仍有可能在法院审判时被判无罪释放。另外,开庭前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嫌疑人无罪的话,检察院也会撤案并放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如果企业或者个人想要使用土地,就需要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然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使用用途的不同,分为70年、50年和40年三种期限。很多人都想了解,如果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土地使用权人也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