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落实到生活中,到底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1、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抚育费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3、抚育费给付方法。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要求您承担这些费用,您完全可以拒绝支付。而通常子女的抚养费标准需要根据子女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并无一个统一的标准。


·我国国家赔偿法效力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是国家制定的专门维护公民权利的一部特别法,原先是没有单独制定这一部法律的,它仅仅是《民法通则》里的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现在国家赔偿法已经对相关内容具体制定出来了,我们应当对它有所了解接下来请随来仔细了解一下我国国家赔偿法效力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的时间效力是什么?...


·婚姻关系破裂
      婚姻关系破裂,如果双方不能自愿离婚达成协议,只能诉诸法律,但是双方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以及债务等问题不断提出新的证据,或者新的想法的话,就会是案件的审理时间有所延长,那么,离婚官司打了二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


·一、一方出轨男女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一、一方出轨男女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分以下几种方式: (1)双方协商决定 夫妻离婚时,一般情况下,两人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来分割。协商时,需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在两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由分割。这个也是夫妻离婚...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配财产吗?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配财产吗 离婚后如果还在诉讼时效之内的是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的,但是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的,那么法院则不再受理该案件,也就不能再重新分配财产了,所以需要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公共场所家暴离婚赔偿可以主张吗
      公共场所家暴离婚赔偿可以主张吗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


·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离婚条件并没有方法一说,但是夫妻要是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话,则必须通过离婚,此时就需要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才行。到底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后复婚以前的财产怎么算
      离婚后复婚以前的财产怎么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


·哪些情形下不可以协议离婚
      本身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是可以由当事人进行选择的,但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是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究竟哪些情形下夫妻不可以协议离婚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收集好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我们要区分没有结婚证的情形,一种是男女根本没有领取结婚证,一种是领取了结婚证却丢失了结婚证。1、没有领取结婚证如何离婚?没有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但是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更谈不上离婚。现在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事实婚姻只针对1994年2月1...


·一、结婚未满一年离婚要退彩礼么?
      一、结婚未满一年离婚要退彩礼么?一般只要是结婚的,不论多久,离婚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