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

实践中,要是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了,那么往往都是会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此时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是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然后才能实际办理离婚的。不过就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而言,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二、诉讼离婚应该选择哪个法院起诉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3)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4)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首先要提交起诉状,离婚诉讼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些特殊情形要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实践中,起诉状的书写以及管辖地的确定就,建议可以事先咨询一下专业的离婚律师。而在打官司的过程中需要帮助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一、离婚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一、离婚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一) 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


·在我国没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时没有孩子
      在我国没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时没有孩子,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一般来说,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3、共同、的享有和清偿责任;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就可以办理完,但是拿到公证文书一般要三天左右,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多久完成?就算财产分配协议做了公证,如果发现之前财产...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一、重婚罪的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针对认定重婚罪,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受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重婚行为的,法院直接按自诉案件立案。而如果证据不足,由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侦察,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可见,搜集证据有多重要!! 实践中,搜集证据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领了结婚证的法律...


·老人私自立遗嘱给女儿有效吗?
      老人私自立遗嘱给女儿有效吗?老人私自立遗嘱给女儿有效,老人私自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百分之多少?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百分之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


·离婚后老公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虽说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即使在解除了夫妻关系之后,这种义务也是不会被免除的。而在夫妻离婚之后,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另一方就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在离婚后老公不给抚养费可以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老公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一、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


·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离婚诉讼在诉讼管辖、诉讼代理、离婚受理的条件等等方面都是做出了全面和明确的法律规定的,那你知道具体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吗?在下文为你做了解答,详情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 一、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诉讼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


·多少岁算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对于很多现代人来说并不陌生,特别是近几年,年轻男女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很少可以在法定的结婚年龄结婚,形成了很大一部分人晚婚晚育,但是我们常常说晚婚晚育,究竟多少岁算晚婚晚育?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讲,晚婚的年龄以及晚婚婚假等和晚婚晚育有关的内容。 一、晚婚年龄 ...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