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骨折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作中,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发生工伤的伤及部位也各有不同,无论受了怎样的工伤,经过工伤鉴定的都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包括常见的骨折也是如此,发生骨折工伤的想要做伤残等级鉴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制定部门做骨折工伤鉴定,然后根据骨折工伤鉴定的结果获得相应的赔偿。




一、骨折工伤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骨折工伤鉴定时间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骨折工伤可享受的待遇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这些手续都做完后,才能享受以下的工伤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和待遇不能受到任何影响,由用人单位发放。

2、根据你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以你伤前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做基数,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这个由参保的社保局工伤基金支付

3、后续的工伤部位产生的治疗费用,由社保局工伤基金支付。

将骨折工伤鉴定申请书和骨折医疗期间的相关资料提交到指定部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做骨折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出具骨折工伤鉴定认定书,凭借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以及伤残津贴等等,这些费用是单位和当地社保局来支付的。

·公务员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般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虽然会限制其人身自由,但此时由于尚未经过法院的审判,因此也不能确定其一定就构成了犯罪。所以对于公务员而言在被羁押的时候,一般是不会被开除的,与此同时还要保障其工资待遇。那公务员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公务...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怎么办?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怎么办?在下列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赔偿: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3、用人...


·对于劳动关系本身就是公司和员工都有一个相互选择的权力的
      对于劳动关系本身就是公司和员工都有一个相互选择的权力的,国家在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也不可能就是完全的限制了公司的有些最基本的权利。例如说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不是必须要征求劳动者的同意的,公司在某些情形下当然有权利单方面辞退员工,那么,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下面本...


·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
      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 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两个月,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


·私企不加班扣工资怎么解决
      私企不加班扣工资怎么解决不加班被老板扣工资可以告老板,公司不能强制加班。二、什么是加班费?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


·工地死亡如何赔偿标准?
      工地死亡如何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续...


·用人单位一直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以及违反本法规定不予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一)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拨打“12333”或上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查询电话...


·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一、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统计包括两个指标、三类人员工资。两个指标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三类人员工资指在岗职工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 根...


·我国规定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
      我国规定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 对于劳务派遣这个概念,相信您不是很陌生,很可能自己就经历过。劳务派遣是现在新兴的一种用工形式。企业要想获得劳务派遣的资格,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行政许申请书,那么申请书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的范文,供您参考。 一、劳务派遣行...


·一、登报解除劳动合同公告送达期限是多久?
      一、登报解除劳动合同公告送达期限是多久?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