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车辆的增多,出现交通事故的频率也加大了。特别是在一些没设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发生车祸的频率更高。若只是出现小擦小挂都还好,但若是出现了人员伤亡的情况,那就追悔莫及了。许多时间,车祸都是因为赶时间,不愿等那么几十秒,而发生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交通事故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子女抚养费计算办法
1、受害人死亡的(1)城镇居民为: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2)农村居民为: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2、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3、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4、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5、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6、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出现交通事故,有时候需要赔偿的不仅仅是医疗费用,有可能还会包含其受害者子女的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关于计算方法,受害者死亡和受害者伤残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除了这个区别,在城市和在农村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城市由于生活成本较高,赔付的钱也就相对要多一些。


·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按规定,员工想要离开公司,就要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因此,有些人按约定提交辞职信后,以为已经彻底解除劳动关系,随即就离开公司。其实,虽然员工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但是是否可以立即离开公司,还要看双方是怎么达成协议的。 首先,员工跟公司达成一致的可以提...


·帮贩毒人开车会怎么处罚?
      帮贩毒人开车会怎么处罚? 一、帮贩毒人开车会怎么处罚? 如果明知他人贩卖毒 品而提供协助,会以共犯论处,并根据参与贩卖毒品的种类与数量确定基准刑,再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的大小,调节基准刑,最后确定宣告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在哪里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在哪里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我们国家的公民的法律素养也在普遍提高。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醉驾的危害。醉驾不仅是犯罪行为,也是一个轻视生命的行为。那么,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来讲解一下。 一、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在哪...


·我国规定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我国规定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


·一、发生交通事故客车司机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发生交通事故客车司机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客车司机误工费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误工费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和误工时间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


·交了首付没签合同可以退房吗
      买房交了首付没签合同可以退房。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具体来说因购房者原因,未能订立合同,已支付的定金出卖人将不予返还;因出卖人原因,未能...


·交通法撞人致伤肇事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交通法撞人致伤肇事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撞人后逃逸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还需要附带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涉嫌犯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祸撞人成重伤后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


·交通事故中后续治疗能要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中后续治疗能要误工费吗一般来说,受害者后续住院治疗期间无法正常工作,必然导致收入减少,因此可以向事故责任者主张赔偿后续治疗期间的误工费。(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有一种是快速处理,这主要是针对在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查看伤亡情况并现场拍照 发生事故后,应该第一时...


·交通事故官司要请专业律师吗
      近几年随着国内交通事故纠纷的频繁发生,大多数人的解决方法的选择不尽相同,可以私下协商解决也可以诉讼解决。那么如果想要采取诉讼解决的方式,其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官司要请专业律师吗?打官司要选择怎样的律师维护自身权益最为妥当,从而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呢?下面带来详细解答。 一、...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