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债券的种类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可转换债券,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以及债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灵活性相对较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转换,但是在转换的同时,一定要确保债券的价值能够得到保障,确保债券持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可转换债券的内容。
一、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应当如何确定?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此外,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单位为面值1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三年,最长为五年,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具体情况商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转股价格。
三、公司最多能发行多少债券?
法律对公司发行债券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累计的债券余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除到期已还本付息的债券外,剩余的债券总额。这个总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四、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法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有两种会计方法:(一)转换权有价值,并将此价值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二)不确认转换权价值,而将全部发行收入作为发行债券所得,其理由,1、转换权价值极难确定;2、转换权和债券不可分割,要保留转换权必须持有债券,行使转换权则必须放弃债券。
五、可转换债券的期限
其期限主要包括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通过我们的详细讲解,您对于可转换债券的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可转换债券,由于其特殊性导致其本身的风险也相较于其他债券变得大,因此作为投资者在进行债券投资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所选择的债券的保值和增值的空间,确保投资的证券能够为自己带来稳定的收益,至少不亏损。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目前无抵押贷款每家银行都可以办理,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是中国公民,同时要满25-55周岁这个区间范围; 现居住的住址要满6个月,在当地工作必须满半年;同时最最重要的是信用卡还款记录良好,且当前没有...


·公司注销怎么收尾款
      公司注销系法人终止,法人终止应当进行清算,并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其清算组织可以依法向拖欠债务的政府主张相关权利,其形式可以是申请支付令也可以是直接发起民事诉讼。债是一种按照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于当事人之间一种特殊的权利和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将存款存进银行或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平台可以获得收益,存入的金额越多收益越多。银行定期存款一般比活期收益要高但是有着无法取出的缺点,要根据储蓄种类和期限选择。为获得利息储蓄的同时不要忘记留出备用救急的钱款。那么存款怎么...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一、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符合...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一、拖欠贷款30万的解决方法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的友好商量来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我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合...


·妻子欠债丈夫起诉离婚怎么办?
      妻子欠债丈夫起诉离婚怎么办?妻子欠债丈夫起诉离婚时该债务丈夫也是需要承担的。如果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男方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的,女方起诉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国家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有着详细的约束,...


·在我国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在我国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 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灭,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受让人与...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认定的同时也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进行认定,如果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债务,如果认定是一方的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需要由借款方进行偿还。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以下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


·当事人如何举证老公的债务是个人债务
      一,当事人如何举证老公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


·先写借条人家不借钱了怎么办?
      先写借条人家不借钱了怎么办? 一、先写借条人家不借钱了怎么办? 先写借条人家不借钱了就意味着没有借款的事实,所以对方如果想要所在的话,也是数学没有事实依据的,可以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没有借钱。借条是直接证据,要是实在没有,录音录像的也行,借条如果有还款期限的话,自还款之日起两年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