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每当我们开车走在路上时,总能看到路上有一些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每当我们开车走在路上时,总能看到路上有一些减速慢行,注意安全等等的安全标识,这些都是为了我们的出行安全考虑,但是交通事故还是时常发生,而对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中双方责任,国家也有明确规定,那么当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摩托车与小车相撞,摩托车撞小车谁的责任呢?

一、摩托车撞小车谁的责任?

(一)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那么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

(二)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路口,那么另外一方很可能次责。

(三)如果小车和你都在同一个车道,因为摩托车瘦小,这里就要看谁能证明对方超车。(事实谁超车无所谓)看谁能证明。谁超车谁全责。

(四)小车轮子有没有压线,如果他的轮子压线,他全责。

(五)如果他轮子没有压线,那么肯定你的车把超过车道线。摩托车属于越线行驶,摩托车全责。

(六)如果不好确认责任,那么就根据交警制定的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构成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二)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三)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四)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三、责任划分标准

(一)负主要责任的情形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不管是开什么车,都要有安全意识和交通意识,出了交通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千万不可为了逃避责任而肇事逃逸,这样不仅要负责还要赔偿损失。

·打交通事故官司聘请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人们普遍法律意识的提交,生活中要是需要打交通事故官司,也就是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话,此时当事人其实都是愿意出钱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的。那此时聘请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打交通事故官司聘请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1)看专业。对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计算依据
      交通事故也是时有发生,有的导致了很严重的伤害,有的是家庭中的中坚力量受到损伤,导致家庭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因此在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也要考虑分家庭中被抚养人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计算也应该考虑在事故的赔偿中,为事故受伤家庭提供保障,但是具体该怎么计算,可以到本文了解。 ...


·交通肇事罪主体是什么,谁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般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有其具体的规定,只要是年满十六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在你遇到类似问题时,该如何处理相关的情况,而交通事故主体包括哪些人?下面,我们就简要讲述一下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一、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从司法实践来看,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的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到的经济或者人身损害需要对方当事人承担,而我们国家对于赔偿的范围又作了具体的规定,由于许多朋友没有去了解过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并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我国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的标准,以供您参考。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出租车撞人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出租车撞人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出租车撞人赔偿规定 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的规定并无区别,在撞人后需要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划分确定赔偿标准以及后续事宜。 二、赔偿细则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怎样办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怎样办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调解的时间。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随着轿车数量的增加,每年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也是在不断增加的。小一点的事故就只是两辆车轻微的刮伤,大事故或许...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是否吊销?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是否吊销?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


·交通事故追尾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追尾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能够证明伤者是具备工作能力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实际减少...


·开发商交房的时间该怎么认定
      开发商交房的时间该怎么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因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房屋的交付使用约定不明而导致的大量纠纷。出卖人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买受人直接占有使用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而买受人则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仅是交付房屋的占有,而且还包括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


·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需要一方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提交起诉状,然后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要是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事实上,不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