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缓刑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被判缓刑的会有一个考验期,而实践中需要结合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才能决定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因而,要是罪犯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话,情况就是比较严重的了,那在缓刑期间犯罪如何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二、如何适用缓刑
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过失犯罪的;2、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3、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4、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5、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6、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缓刑是刑罚中一种较为特殊的规定,其并不是不处罚被告人,只是设立一个考量期,观其表现,在此期间暂缓执行。但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心醉、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法的话,那这些都会导致缓刑被撤销,然后执行原判刑罚。因此,在考验期内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同时也不能再犯罪。


·持刀伤人导致他人轻伤的一定会被判刑吗?
      持刀伤人导致他人轻伤的一定会被判刑吗?持刀伤人导致他人轻伤的并不一定会被判刑,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


·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会在监狱服刑。当然,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罪犯都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触犯刑法的话,那么性质会比较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触犯刑法的话,那么性质会比较严重,通常对人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一般提到刑事犯罪,可能您的第一印象也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是比较大的,这也是我国将醉驾入刑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醉驾什么标准是多少钱? 我国醉驾什么标准...


·犯罪构成要件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诸事实特征,即罪构成的要素。犯罪构成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的实质内容。如果某种因素不具有这种实质内容,就不可能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构成要...


·判无期徒刑要坐多少年牢
      被判无期徒刑要坐多少年牢《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


·一、醉驾相对不起诉可以办无犯罪记录吗?
      一、醉驾相对不起诉可以办无犯罪记录吗?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认有罪。”因此,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只能是按“无罪化”或“非罪化”处理的,绝不能认为是作有罪处理。相对不起诉案件对应的犯罪情节轻微中的“犯罪”,一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盗窃罪与诈骗罪其实都是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而在一些具体的行为上面,有点像盗窃罪,同时也有点像诈骗罪,因此就让部分人区分不清楚,这样自然是无法定罪处罚的。那到底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毒品构成何罪 《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职务侵占入罪金额是五千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幼儿遗弃罪去哪报案呢?
      在电视节目中,我们有时候会看到一些刚生下的婴儿被父母遗弃的报道,这是令人痛心的。除了对这些行为表示谴责外,群众还可以报案,要求追究父母的法律责任。因为我国刑法中规定了遗弃罪,触犯这种罪名的,最高可以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幼儿遗弃罪去哪报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幼...


·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社会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还很严重的,它严重破坏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那么,在法律上,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


·刑法犯罪中止条件都有哪些
      刑法犯罪中止条件都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