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改制中职工住房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改制中职工住房的规定是什么?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国有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弊端越来越多,为了提高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各个省市都在大力推进国企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其中就包括住房这一块。那么企业改制中职工住房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企业改制中职工住房的规定是什么?
改制企业的员工住房,对于尚未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向员工出售,对于员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按照方案,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和按月发放相结合。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额=月均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
二、企业改制的方案如何制订?
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4、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资企改〔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5、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
三、企业改制的目的是什么?
企业改制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是公司制,公司制改造的实行,可以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也会带来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公司制企业指由自然人或法人单独或组合建立一种企业形式。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等特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利,独立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房改也是一项重要的举措,通过房改,可以帮助企业减轻经济负担。按照企业改制中职工住房的规定,处于改制期间的国有企业,对于没有签署合同的,应该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按照房改方案向员工出售。员工的住房因为改制被回收的,企业要支付一次性住房补贴。


·桥梁工程质保年限一般为多长时间
      桥梁工程质保年限一般为多长时间在日常生活当中,各种各样的建筑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国家在进行修建和城市规划的时候,会修建一定的桥梁。桥梁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也为城市提供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同样桥梁工程也是需要有质保期的,这样人们才能放心使用。那么桥梁工程质保年限一般为多长时间呢...


·追讨工程欠款可以超过诉讼时效吗?
      追讨工程欠款可以超过诉讼时效吗? 不可以。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但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


·安装工程质量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安装工程质量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


·一、不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不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果存在,用人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复工的关系是什么?
      如果劳动者遇到疫病经经治疗后具备复工条件,可用人单位却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复工的关系是什么?哪些情形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给您做个解答。 一、劳动者具备复工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


·竞业禁止协议对非公司员工不需要发补偿金吗
      竞业禁止协议对非公司员工不需要发补偿金吗竞业禁止协议,在当今的企业、公司等许多单位之中普遍存在,这既是公司通过此手段保护自己商业秘密的手段,也是防止公司员工而损害公司的权益的手段,但是竞业禁止协议对非公司员工不需要发放补偿金吗?这是您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竞业禁止协...


·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可以去哪里申请
      我国的东莞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是仅次于上海,北京,深圳等这些地区的,我们能够看到外来用工关系给东莞这座城市所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东莞素来以制造业名城名闻天下,这其中要维护好劳动关系自然也是东莞市政府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就是,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可以去哪里申请...


·怎么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在工作中如果你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怎么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在工作中如果你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可以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反应,如果公司实在是没有人解决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涉外仲裁申请书。那么关于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一些必要的书面流程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


·职工经济补偿金个税怎么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
      职工经济补偿金个税怎么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


·地铁上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地铁上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一、地铁上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意外导致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


·建筑智能化资质是否包括弱电工程?
      建筑智能化资质是否包括弱电工程? 一、建筑智能化资质是否包括弱电工程 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建筑业企业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由此可以看出取得弱电工程资质的目的在于从事建筑施工合同,所以说建筑智能化资质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